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言論自由

接續高中生cosplay納粹的話題。

言論自由的問題很複雜,但主要可以用兩個面向去談。第一個是Mill的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要怎麼詮釋。我們都知道,言語是可以傷人的,言語暴力對人的影響不亞於肢體暴力,如果我們認為喊Arbeit macht Frei或者是唱Deutschland über alles會對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既然這是「傷害」了,那我們就該援引傷害原則,要求政府立法(這邊的法是刑法)管制相關的言論。更細緻一點的當代詮釋,可以參考看看Joel Feinberg的著作,他把感覺比較肉體、物理的「傷害」代換成了權益(interests),Feinberg認為,只要會off-set 到他人的權益,就可以援引傷害原則。或者,用Feinberg的話來說,叫Offense Principle - 冒犯原則。 

各國的立法管制的依據,大概會是往這個方面走。但這種走法,會有一些問題。像這幾年來在歐美國家有點走火入魔的安全空間(safe places)運動就是個例子。這個運動的緣起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些活動我是知道,比方說「純女性哲學學生討論哲學聚會」。背後邏輯是哲學界到目前為止還是非常男權,有些男同學雖然只是大學部而已,就會打斷女同學的發言,讓女同學生心畏懼,不敢發言、覺得自己果然低人一等;這種聚會的存在,就是要讓女同學覺得「安全」,可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成長茁壯。這種運動當然也涵蓋了種族、政治等各方面。立意良善是良善,但問題是,這種主觀感受,有時會讓人覺得有點太誇張。在歐美國家,就曾發生有些學生以此要求學校不得邀請某些作家到學校演講,用的理由就是「某某作家之前公開發表過讓我覺得不舒服的話。要是某某作家在校園中出現,就會讓我覺得很不安全、受到威脅」。有些演講,確實就此被取消。我想未來這樣的事情或許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另一種很常見的走法則是承認,這些言論未必會立即造成傷害,但主張,這些言論在中長期會形成一種鼓勵的去傷害的力量,讓人以為這些話不只是話,這些話所勾勒出的圖像,是可以實際去做的,最後會導致傷害產生。這種走法很常見於反對BDSM成人影片這些東西上——允許BDSM成人影片的存在就是強化社會中的不平等、允許物化他人等等等。這樣走的問題主要是來自這個論證的滑坡特性。穿穿納粹突擊步兵的制服、SS的制服就會導致社會走向極權社會?這跟同性婚姻合法就會導致人可以跟摩天輪結婚這種論述,長得好像有點像呢?不過,我想,穿制服這些事情會不會導致社會走向集權,這比較是心理學家的工作,這畢竟不是一個哲學家嘴砲就可以嘴出個所以然的問題,需要足夠的實證研究,我們才能知道是否這種滑坡是真的存在。有些心理上的滑坡似乎是真的存在的,比方說說了一次謊,要再說第二次,心理上的糾結就會少了許多。不過,就我所知,這方面的研究,有些也是莫衷一是,有的研究說打暴力電玩跟較低的自我控制力有正相關(打暴力電玩時間長,則自我控制力較低),但也有的研究說並非如此。

第二個討論的面向,是從為什麼要有言論自由去談。有的人當然會主張這是基本人權,不過,就算這是基本人權,在政治的場域,還是要去談一下到底是否不需要有任何管制。Mill之所以會覺得不需要管制言論,很大的原因來自於他覺得讓大家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是最能找到真理的方式,這樣可以帶來很好的效益。沒錯,Mill是個效益主義者,他支持言論自由的理由不是基於這是個不可被剝奪的人權,而是因為言論自由可以帶來很多好處。Mill沒有否認,人有時會把謬論當成寶,真理/真相反而被丟棄在一旁,但是不要氣餒,真理/真相會勝出的。只是,對快要過完2016的我們來說,到底是Mill太樂觀,還是我們太悲觀,這有點難說。坦白說,每次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謬論,被很多人轉貼按讚,我都會想,到底Mill是對是錯。尤其是看到醫療方面的奇文時,很難不去想會有多少人真的照做,在真理還沒勝出前就已經掛點。

就我的了解,目前大部分的歐美學者是認為言論需要管制,但是到底要管到哪、怎麼管、有什麼理由去管,這些細節上,還是有很多爭議。此外,既然我說「大部分」,意思就是「有部分」認為不該管。認為不該管的人,提出的理由未必跟Mill一樣。總之,言論自由跟其他哲學討論一樣,還有許多爭論。我並不是言論自由這個領域的專家,如果還想要更深入的了解,請到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上的條目查閱相關的著作。

Freedom of Speech: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freedom-speech/

這篇文章談到歐盟對言論自由的立場,我覺得也滿有意思的:http://amsterdamlawforum.org/article/view/10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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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自由主義的潘朵拉

很多人以為,讀哲學可以找到人生的意義,但往往,一進入真正的哲學課程,卻發現跟自己想的差異很大。問哲學問題、思考哲學問題,其實比較像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這些問題平常不問,日子都可以過得好好的,硬是要去問,卻只會發現自己越問越糊塗。比方說,高中生cosplay納粹這檔事,不去問的話,可以跟著加入「這真是太不應該了!」的行列。但真的去問這到底有沒有問題,問下去,只會發現這問題非常難回答。

我理解台灣許多人為什麼會譴責這樣的行為,我同時也認同,台灣的歷史與公民教育有諸多問題——在提到二戰史時,歐洲的重點幾乎是重大戰役發生在什麼時候、綏靖政策等「政策面」的背誦,亞洲戰區也差不多,戰爭的傷痛、戰爭的殘暴,還有戰爭對人性的扭曲,這些問題,反而很少去談。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事情。蔣介石自己在中國戰區下達的指令誤殺了多少中國人就不提了,我到現在都不能了解,為什麼納粹德國有這麼多人被認定是犯下嚴重的戰爭罪,但美軍在長崎跟廣島投下原子彈,屠殺了那麼多日本老百姓,沒有人被宣判犯下戰爭罪,要被絞刑。這實在是太奇怪的一件事情了。現在回想起來,在我受教育的那個年代,台灣針對那段時間的歷史的編排,其實比較像是培育新一代鋼鐵之心(Heart of Iron)大師。鋼鐵之心是由一家叫paradox的遊戲公司設計的軍推遊戲,玩家要思考怎麼安排步兵連、砲兵連等等的單位,如果要訓練的話應該把徵集到的兵力訓練成甚麼兵種。但除了兵推以外,玩家還要思考外交博弈,遠交近攻,還是?我們背誦九一八事變、西安事變的年代,還有空間換取時間的策略,不就是一直在談這些軍事史? 


Fig 1. 根據資深玩家表示,國軍若不先安內,把左上角這位同志的部隊剿滅得一乾二淨,再開始積極攘外,之後神州大陸就一定會淪陷!

台灣有許多退役老兵真正經歷過戰爭的傷痛(以及曾經的慰安婦女),但我們的教育卻沒有邀請願意分享的長輩進入教育現場,告訴我們,戰爭的可怕與噁心。我有個朋友的祖父是抗戰的老兵,其實是可以升上少將的,但他拒絕;戰事結束後,他一直茹素至今。說著一口四川鄉音的他說,他這輩子,殺了太多人了。升官,是踏在別人的肉身上,他罪孽已經太深了,他只想念佛贖罪。雖然我的祖父母也是1940年代到台灣,但因為家中很少談論這些事情,朋友的祖父拒絕升遷的故事,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對戰爭有比較深刻的感受。國中時我或許是為了標新立異,讀了很多二戰的軍事書,還想學德文,想聽懂元首的演講,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難理解青春期的自己在想什麼。

但現在,我也不是很了解,到底高中生cosplay納粹(還有賽德克巴萊?)這件事情,到底要怎麼思考。第一個問題的當然是,這整個脈絡是什麼。如果是類似吸特樂回來了(Look Who’s Back; Er ist wieder da),這樣的化妝遊行也不是太糟。吸特樂回來了要說的是,其實希特勒如果穿越時空,到現代的德國,大眾很有可能再次被他煽動。電影中有許多片段是請吸特樂跟不知道在拍片的德國民眾互動,有些人在吸特樂開口前,就自己開始發表種族歧視的言論,要吸特樂帶領德國重返榮耀;當然,也有人一見到吸特樂就破口大罵。這部片的演員雖然cosplay了希特勒,模仿希特勒的語調、說話方式模仿得惟妙惟肖,但這部片的意思並不是要鼓吹大家加入納粹,而是告訴我們,其實獨裁者如希特勒,知道民眾要的是什麼,我們的民主很脆弱,如果不警醒,如希特勒一般的獨裁者很可能再次透過民主的手段掌握權力(歷史上,希特勒確實是經過民主過程而掌權)。在這個狀況底下,大多數的人並不會認為這樣的作品有什麼太大的問題,我自己看完吸特樂回來了後,是馬上傳訊息給在當歷史老師的朋友,推薦她有機會的話可以放給學生看,讓學生了解,就算是在學校學過很多納粹歷史的德國公民,遇到像吸特樂這樣高段的獨裁者,未必比自己的祖父母要高明多少。

Video 1. Look Who's Back!


第二個問題,則是相信自由主義是比較對的立場的人才會遇到的問題——如果cosplay納粹並不是為了表達類似吸特樂回來了的訊息,而是單單純純,就是要故意冒犯他人,那政府(又或是自由主義者)要加以限制甚至是懲罰嗎?如果要加以限制或者是加以懲罰,這樣不是在進行言論審查嗎?言論自由不是大開倒車嗎?大部分的歐洲國家,在這方面,其實非常的不自由。像是鋼鐵之心這些遊戲,雖然玩家可以選擇扮演納粹德國,但是遊戲中的納粹德國,國旗並不是卍字旗,而是用十字旗代替。理由很簡單,在歐洲大部分的國家,拿出卍字旗是違法的,遊戲如果出現,遊戲不只不用賣,可能負責人還會被告。

Fig 2. 鋼鐵之心系列中德軍的代表旗幟就沒有卍字


這麼些管制當然是有理由,但這些理由,對自由主義者來說,卻未必是個好理由。John Sturt Mill在他的論自由(On Liberty)中就曾說過:

The peculiar evil of silencing the expression of an opinion is, that it is robbing the human race; posterity as well as the existing generation; those who dissent from the opinion, still more than those who hold it. If the opinion is right, they are deprived of the opportunity of exchanging error for truth: if wrong, they lose, what is almost as great a benefit, the clearer perception and livelier impression of truth, produced by its collision with error.

事實上,這世界上還真的有國家跟隨Mill跟隨地很緊。即使有公民故意揮舞卍字旗,穿成納粹的樣子,到猶太人的社群遊行,政府最後還是選擇尊重。這個國家就是美國。1970年代末期,一群美國公民組織了美國納粹黨(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還到伊利諾州的史溝祈(Skokie)的猶太人聚落遊行。這事情之後當然也是鬧上了法院,但是伊利諾州的最高法院認為,穿戴卍字旗是表達言論的一種方式,而既然這是言論,那就該受到美國的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即使這樣的「言論」再怎麼令人不悅。

Fig 3. Frank Collin,美國納粹黨領導人
Fig 4. 於芝加哥的Margeutte公園,約攝於1979年


常常有朋友問我,我最近在幹嘛,有時我真的不知道要不要老實說。因為我的研究的緣故,我有時要讀像是「我們有看A片的權利嗎?」(Ronald Dworkin, Do We Have a right to Pornography?)這種文章。這是因為,對於比較喜歡自由主義的人來說,言論自由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自由,但是大部分的自由主義者(包含我自己),卻又會對仇恨言論(hate speech)、A片(pornography)等「言論」有不一樣的感覺。坦白說,如果真的問我,要是高中生cosplay就是要故意讓人不舒服,教育部跟總統府的作法與反應到底適不適當,我是真的不知道。

對美國納粹判決書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這個維基條目:https://en.wikipedia.org/wiki/National_Socialist_Party_of_America_v._Village_of_Skokie

這幾年對Skokie Nazi Rally的討論:http://chicagotonight.wttw.com/2013/01/24/new-film-explores-skokie-s-battle-neo-nazis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介紹: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rst_Amendment_to_the_United_States_Constitution


2016年12月22日 星期四

哲學界的菁英主義傾向

一個朋友問到,是不是哲學界很多人都有菁英主義的傾向。其實我覺得很多人心裡其實是這樣想,但不敢講。因為現在主流的說法,政治正確就是要講自己是Liberal egalitarian,要是走得遠一點變成anarchist 也不可以(也不是不可以啦,比較辛苦一點就是了)。這真是個令人困擾、很難做人的小圈圈。

但話又說回來,其實只要想一下蘇格拉底是怎麼死的,就不會對哲學界很多人其實心裡很菁英主義太過訝異。

印象中,台灣的歷史課本,如果講到希臘哲學,大概會說說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這三個人之間的師生關係,然後說一下理型啊之類的,選擇題大概就弄一些短文,讓學生選這比較像是誰的理論吧。公民課或許會說一下,民主這個英文字democracy是從希臘文演變的( dēmos 人民 + -kratia 權力、統治)。我印象中,似乎沒有課本會特意提到,蘇格拉底的下場是什麼。

蘇格拉底這個人,其實真的滿討人厭的。他每天沒事幹就跑去問當時的名嘴問題,問很懂正義的名嘴正義到底是啥、問很懂虔誠是怎麼一回事的名嘴虔誠到底是什麼,然後問著問著,就把名嘴問到名嘴生氣到不知道怎麼繼續當名嘴下去。在旁邊當觀眾可能會覺得很有趣,但別忘了,自己也可能被蘇格拉底當眾問問題,自己也可能淪落名嘴那樣的下場。蘇格拉底後來就被人告說是不信雅典的神、引進外面的神、還有腐敗青年純純der心靈。我不知道蘇格拉底要是認識卡斯楚的話,他會不會想要借用一下「歷史終將判我無罪」來當他的自辯詞的大標題,這感覺就比柏拉圖幫他挑的標題厲害多了,不過,不管是歷史終將判我無罪還是柏拉圖幫他挑的「自辯」,歷史上的紀錄就是,雅典公民投票要蘇格拉底去死一死。

對啊,蘇格拉底被判死刑,是雅典公民投票投出來的喔。潮~民~主~der~

所以啊,很多哲學家心裡其實很菁英主義,一點都不讓人覺得意外。蘇格拉底的故事,每個在學院中接受哲學訓練的人都會學到。這幾年有個叫Jason Brennan的哲學家,甚至還出了本叫Against Democracy的書,基本就是,brennan覺得其實很多人根本就不關心(或者是沒能力關心)重要的政策制定,這種人可以再細分成兩種,用NBA做比喻的話,就是完完全全不關心NBA的人跟關心NBA,但完完全全只是狂熱盲目的支持自己喜歡的隊伍,沒有能力去思考戰術運用、球員調度這種很deeeeep的問題,看球看得很膚淺。當然啦,還有一些人真的很deeep,那些人真的超懂。Brennan覺得民主很爛就是爛在根本不關心政治跟是只問顏色不問政策的人,竟然也可以投票,這實在太不可思議了。蘇格拉底死得不夠嗎??(這是我自己的眉批啦)

我猜在川普跟一些右翼政黨的影響力劇增的狀況下,這方面的討論大概會在政治哲學界紅一陣子吧。不過,要記得喔,Brennan這種立場是比較不政治正確的,要當他的啦啦隊會比較辛苦一點,自稱自己是liberal egalitarian還是比較輕鬆啦,有些話我們放在心裡就好了。

題外話其一:柏拉圖寫的《自辯篇》對話錄,就是關於蘇格拉底被公審的故事。這個對話錄的英文名稱,一般翻作apology,但此apology非彼apology,蘇格拉底完完全全沒有要道歉的意思...他會被公投去死一死其實看了之後也不會太意外啦…畢竟,根據柏拉圖的自辯篇,蘇格拉底在受審的當時,竟然硬是要說類似於「欸,我問你問題嗆嗆你是為你好耶,你叫我去死一死?No~No~No~哥覺得你應該付我點錢,哥嗆人也是很辛苦的」的話…

題外話其二:每次跟不是學哲學的朋友講這個故事,看到他們一臉驚訝的表情,我就覺得教育真的是很可怕的東西。為什麼義務教育不教這個故事呢?^^ 

2016年12月17日 星期六

學術作為志業

王偉雄老師這篇文章讓我想到Max Weber的學術作為志業(Science as a Vocation)。當初讀,是因為一位一直很關心、照顧我的學長知道我考慮要回到象牙塔時,大概是出於擔心我不知道塔中一點都不meritocracy ,不管在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傻傻地栽了進去,一生就卡在塔內塔外的交界,進也不是,退也不得吧?

其實在做這個決定前,已經知道很多不能公開說的眉眉角角,也知道機運在這行的重要性,其實可以把做學術當serial lottery來看—進博班要運氣、畢業要運氣(老師都不指導、實驗很認真做但真的做不出來)、畢業後找工作也是運氣(沒有與自己領域相關的缺,世界前十的名校畢業也是找不到非約聘的工作)、找到工作後開始要申請研究計畫的經費跟投稿也是運氣運氣(競爭太激烈、同儕審查的審查人員有可能⋯⋯)。所以,每個階段都有可能要停損、要跳船。準備回象牙塔時,其實已經有至少兩個跳船方案了。

這些事情,一開始,我是比較憤世嫉俗,以為是當代學術界扭曲,所以才變成這樣。但在學長推薦之下,我才知道這些事情早在Weber那個年代就有了,而且困境基本上大同小異。只是當代的無限博後人生、無限兼任講師人生,在Weber的筆下叫做Dozent。當時的學術政治,在Weber幽微的筆調之下,還是能探見一二,與我從我有限的象牙八卦網絡得知的當代江湖實況,有過之而無不及。而Weber用的字Vocation,也滿有意思的。

我真的很感謝學長在我年紀還那麼小的時候就跟我說:「嗨!您好,方便借用您一點時間嗎?請問您聽過Weber嗎?Weber有個很好的產品您可以試讀看看喔!」、「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學術人生有賺有賠,申請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人蔘啊⋯⋯比當歸貴了一點。

Weber, 1919, Science as a Vocation

http://tems.umn.edu/pdf/WeberScienceVocation.pdf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一直很不想去批評別人但常常還是管不住自己的嘴批評別人一下的自由主義者

Thomas Nagel在他的道德衝突與政治上的正當性(Moral Conflicts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一文,用了Robert Forest對自由主義者的定義(嘲諷?)作為全文的開頭。Forest認為,所謂的自由派,就是一群無法在任何事情上有自己的立場的人,這是因為,當自由主義者說什麼事情「該」如何時,那這個「應該」,就變成對其他可能的否定,這樣就違反了自由主義者最核心的價值了。

其實Martha Nussbaum之所以提倡用「能力」(capabilities)來思考一個社會正不正義,整個動機與這挑戰也是很相似。對Nussbaum來說,從一個歐美已開發國家的學者的角度,去對別的文化圈的社會指指點點,是非常危險的——這種指指點點、說別人落後、社會不公不義,跟以前西方殖民者跑去對別人指指點點,有什麼差異?作為學者,自己的發言,會不會其實只是強化了對非歐美世界的文化圈的歧視?Nussbaum 非常害怕,自己重蹈覆錯。但同時,Nussbaum又覺得,如果只是因為自己面對的社會不是歐美社會,為了避免這種歐美至上的錯誤,就都不去批判明明就非常不公不義的社會,這樣也很奇怪。難道只要一個社會中,大部分的人都接受自己社群內的不公不義,那些不公不義就不是不公不義嗎?比方說,我們知道有些社會是母系社會,有些社會扶養小孩是母親以及母親的家族負責(祖母、舅舅會參與),小孩子成長的過程之中,雖然有可能都沒有生物學上的父親相伴,甚至終其一生都不知道貢獻精子讓自己得以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人到底是誰,但他們快快樂樂的樣子,好像也沒有什麼「不正義」,如果要強迫他們變成歐美當代主流的社會結構,他們反而可能過得很不開心。但像印度社會,很多婦女接受自己在社會中的定位,就是做牛做馬,即使是在二十世紀上半葉經歷印度大饑荒時,她們很多人也不覺得自己很可憐,不覺得印度社會對自己太不公、太不義了。如果歐美國家的學者都不「給點建議」,那這些婦女大概生活狀況就會一直如此,沒有什麼改善。

Nussbaum面對這個棘手的問題,她採用的手法是反過來思考,如果人要有有意義的人生,可以揮灑自我,那有什麼樣的「能力」,是一定要具備的?換句話說就是,Nussbaum認為每個人認為的有意義的人生不一定一樣,想怎麼開創有意義的人生,方法跟手段也不一定一樣,但是,不管是怎樣,要開創一個有意義的人生,都需要一些很基本的條件才有可能達成。比方說,如果身體的自主權隨時都可能被侵犯(被虐待、強暴等等),在這樣的狀況下,Nussbaum不認為人可以開創有意義的人生,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社會,就Nussbaum來看,不管這種侵犯的傳統存在該社會多久了,這種傳統都不值得尊重。

Nussbaum在她的性別與社會正義(Sex and Social Justice)一書的開出的清單涵蓋了十大項目,在此我就不一一詳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直接翻到40~41頁參考。我覺得這份清單裡,最有趣的項目是「愛與被愛」。Nussbaum認為擁有去愛的能力以及被愛的能力,是開創有意義的人生的要件。如果被剝奪了這些能力,人就很難有個有意義的人生。但是,Nussbaum並不進一步地說,是不是只有一夫一妻的婚配社會,才能讓人擁有愛或是被愛的能力。對她來說,不管一個社會體制與歐美體制有多不相像,那個體制正不正義,完全取決於能否保障愛與被愛等其他九大項重要能力之上。一個母系社會,或者是像排灣族的貴族社會、達悟族的一個小孩出生全家都要跟著改名的社會,不管是哪樣的社會,只要能保障在其中的人的基本十大能力,就都是值得為人尊重的社會,歐美國家的學者再怎麼覺得對方落後不可取,都不該強加自己心中的好到這些社會之上。對LGBTIQ族群,也是一樣的。只要LGBTIQ組成的家庭不會損害到這些重要的能力,他們無論怎麼與主流的家庭不相像,也不該被主流的善意干涉,甚至是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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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其一:針對自由主義者怎麼可以有立場這個質疑,Nussbaum這種走法,跟Nagel的Impersonal Good的解法很相似——我的立場、我提倡要保障的事物,是每個想要開創有意義的人生的人都會想要的。這樣的立場超然於種族、年紀、道德、宗教觀,因此,雖然提倡十大能力的保障,也是一種「立場」,但這種立場,跟其他像是基督教保守派的立場,很不一樣。

題外話其二:其實自由主義者之中自己有信仰的學者也不少,Nussbaum本人就是猶太教教徒;Sen雖然是無神論者,可是他的無神論「信仰」是從印度教中的其中一個無神論學派Lokayata來的。

題外話其三:Nussbaum的Capability Approach跟Amartya Sen的版本其實不一樣。他們的差異在於需不需要給出一個最基本/核心的能力清單這點上。Sen覺得不需要,因為Sen覺得到底哪些能力重要,有時要看時空背景。而這種Capability Approach雖然也算自由主義家族的成員,但強調的東西跟John Rawls的自由主義差很多,Rawls的自由主義著重在社經的不平等要怎麼透過所得再分配之類的方式消除,雖然Rawls也有講一個叫primary goods的東西,概念跟Nussbaum還有Sen在談的capability很像,但其實還是不一樣。Nussbaum跟Sen會發展capability approach,其實某意義上也是對Rawls的primary good的講法不滿意,比方說,Rawls把財富也列在primary good裡,但有錢是一回事,能夠把錢轉化成幫助自己開創有意義的人生,這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們完全可以想像有人可以很有錢,但是缺乏把自己的錢轉換成可以讓自己的生活比較有意義的能力的狀況。


對這方向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比方說...

Social Minimum: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social-minimum/

Nussbaum 1997的 “Capabilities and human rights”,  Fordham Law Review, 66(2)

Sen 2005的“Human Rights and Capabilities”,  Journal of Human Development 6 (2)

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最近的同性戀婚姻權問題,讓我想到了以前在台灣時常聽到的這句話——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以前或許是年紀還小,也可能是涉世未深、書讀不夠多,覺得這樣的說法很對。比方說,不可以偷竊是很低的道德要求,而不偷竊的更高一層的道德實踐,是捐助有需要的人。法律一般來說只會要求不可以偷竊,若偷東西,是要受罰的。法律不會強求人當道德聖人,要是不捐錢給有需要的人就要關進監獄之類的。

但後來書讀得多一點,才發現這樣的說法其實非常有問題。第一是,有些法律規定其實是跟道不道德沒關係,只是為了大家能方便生活在一起而定的。比方說,在台灣行車要靠右而不是靠左,這樣的規定並不是開車靠左的人犯了惡行,連道德最低標準都搆不到。這種規定其實就只是很單純的要找到一個行車合作的公約而已,不然交通很容易有問題。

第二則是,或許法律根本就不該跟道德扯上關係。這樣的想法乍看之下有點難以理解,但其實仔細想一想,也沒有那麼難理解。「我」是個有限的個體,我的所見所聞、認同的道德價值,也都是出於我有限的認知。在這樣的狀況底下,我的價值觀很有可能不是「正確」的價值觀,既然如此,那我怎麼能強迫別人接受我的價值呢?不只「我」是有限的,立法者也是有限的,在大家都是有限的情況底下,那訂立出來的法律,不該依著某個特定的道德觀(基督教的道德觀、儒家的道德觀等等等),強制這個社會上的每個人都得要接受自己未必接受的觀念。

有這種想法的學者,像是H. L. A. Hart, Joel Feinberg等人,基本上都認為,政府立法必須牢牢遵從John Sturt Mill所說的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只有在自我防衛、防止其他人遭受無端的傷害(或以Feinberg的說法,權利受到損害)的這兩種狀況下,我們可以不管要去傷害人的人的自由,阻止他的行為。根據這個原則,法律不能有干預自殘的法條,也不能因為某種道德觀念而去打亂別人的生活。

在五六零年代的英國,到底男同性戀間的合意性行為到底要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一連串的名人受審後成為社會上激辯的問題——知名的圖靈在法庭上認罪,認了自己與其他男性發生性行為,有罪;出生貴族的Lord Montagu of Beaulieu也被發現是男同性戀,入了大牢,被關了十二個月。在到底法律該不該規範同性戀行為(私人道德領域)的世紀辯論上,Hart就從這個原則出發,論述為什麼認為男同性戀間的合意性行為與合意性交易不該受到法律規範。就算這些行為真的「不道德」好了,合意性行為、合意性交易的雙方,沒有任何人受到傷害,既然沒有人受到傷害,那又與法律何干?法律,不該強加任何道德在任何人身上。

不過,後來想的再更深一點,覺得這樣的說法還是需要修正。但這或許就留待之後再聊吧。只是想到,在台灣,有許多的口號,其實再怎麼喊,都是似是而非,沒經過深思的口號罷了。偏偏,口號是最震耳的。我想,再過許多年,這句「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界線」,還是會被當成理所當然,到處傳誦吧。畢竟,法律與道德之間的關係,太複雜了,還是不要去想,比較輕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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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最近輔仁將同性戀與偷竊等行為概括而論,說都是不道德的行為。我想,就算同性戀真的不道德好了,那這樣的不道德也跟偷竊之所以是不道德的有所差異。在家與自己相愛的人發生關係,沒有人少了一塊肉、被偷了一毛錢,過程間的愉快與親密,不足為外人道。這跟在路上搶劫別人,讓別人蒙受損失、生氣憤怒,是有很大的差異的。

對五六零年代的討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

Wolfenden Repor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Wolfenden_report

而法律到底該不該干涉個人道德的大辯論,又叫Hart-Devlin Debate

Lord Devlin認為法律本來就跟道德相關(所以寫了The Enforcement of Morals),而Hart則認為法律不該跟任何道德價值走在一起,法律就是按著傷害原則的精神去設計而已(所以又寫了Law, Liberty, and Morality )

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進步之名行迫害傳統觀念之實??

這陣子的同性婚姻的討論,其中一個重要論點讓我覺得滿有意思的——這些進步開放的觀念,是迫害傳統觀念;同性婚姻立法是在污染淳樸的台灣人。

先不論到底台灣人到底淳不淳樸好了(其實我不知道淳樸到底定義是什麼;淳樸的國家,綜藝節目可以如此腥羶色、講黃色笑話讓女性藝人感到不舒服,也是滿幽默的),同性婚姻立法真的會污染、迫害傳統觀念嗎?這個擔憂沒有道理嗎?

關於這個問題,許多所謂的「進步」、「尊重自由」的論述,坦白說真的滿權威、滿迫害的。說到頭來,大概就是一個「你看看所謂的傳統,三妻四妾,那好嗎?不好啊!」的否定論述。這其實並沒有真的尊重多元、尊重自由。一些建立在「你要談沈默的多數那我就來告訴你真正的多數的想法」的論述,當然我們可以笑一笑,說這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但如果認真進步就是實踐多數人的意志,這離尊重多元、尊重個人自由,就太遠了。我相信這不是一個為同性婚姻辯護的好理由,頂多是瓦解反同志婚姻的論述。瓦解反同志婚姻論述跟建立同性婚姻的正當性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這不是個很容易處理的問題。當代許多自由主義學者所說的政府應該尊重信仰與價值多元,所以在教育、立法等等的公權力可以施展的空間,都不應該涉入太多,這背後當然有他的歷史背景因素,但如此設計的體制,卻也引人疑竇——這是真的尊重價值多元,還是偷渡世俗主義?

我們可以想見,如果在一個原來是以基督新教教立國的國家施行自由主義學者推薦的政治制度,那麼這個國家的「傳統價值」大概會大大受到動搖。信奉基督新教的人大概會大幅降低,而無神論者則爆炸性的增長。性觀念上,婚前守貞,大概也大幅下降。認為自由主義的政治框架其實不是「尊重多元」,其實是「偷渡世俗主義」、「偷渡個人自由至上」的憂慮,並不是什麼我們三言兩語就該打發掉的無聊抱怨。

如果我們真的尊重多元,就不應該偷渡世俗主義去壓迫傳統。如果我們真的尊重多元,我們也不該強迫他人放下他們的宗教觀念。

很簡單的解套方式當然是強調,尊重多元不是偷渡世俗主義,世俗主義、佛教倫理觀念、基督新教與天主教的倫理觀念等等的,這些倫理觀念,是被擺在同一個天平上,一起被尊重的,所謂的尊重多元跟這些道德觀念,並不是同一層次的「道德」,尊重多元是比這些道德還要更高的一個道德層次。

但問題還是在,這個尊重多元的看法,雖然可以被拿來當作施行自由主義學者所推薦的政治體制的理由,但這還是有問題。不是每個人都買這個尊重多元的帳,有些人就是認為沒有所謂的多元可言,國家應該要想辦法設立一個政治體制,可以讓人民免於永劫、在地獄受苦(這地獄可以是阿鼻地獄也可以是撒旦的地獄,看抱怨的是誰)。而我們選擇使用符合自由主義學者推薦的政治體制而不是另外的體制,這不是又太「偏心」了?一點都沒有尊重其他聲音的意思啊?為什麼偏心所謂尊重多元的「不偏心」就不是個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Thomas Nagel(他還活著)的回答是:偏心不偏心(being partial to impartiality)確實跟偏心其他的價值不大一樣。Nagel的論述基本上是從康德的傳統來的。康德的倫理學架構裡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把人當做目的(end),不要把人當作工具(means)」,意思其實就是,把人當人看,不要將別人當作可以利用、擺佈的工具一樣,你不喜歡的事情,像是被騙,別人也不喜歡,所以不要把騙人這種事情正當化,因為你覺得可以騙人,某意義上來說,你就是把被你騙的那個人,當作成全你更大的計劃的墊腳工具,而不是當作跟你一樣的人看。某一種解讀康德這個原則的方式告訴我們,如果你不喜歡被人強迫接受你不接受的宗教教條,那你也不該強迫別人接受你覺得好的宗教教條,因為這樣的強迫,就是不把對方當作跟自己同等的人來看待,把人當作工具了。

自由的國度最害怕的,就是強加自己的觀念在他人身上——這世界上已經有太多以愛之名而出現的迫害了,對小女嬰行割禮,將女嬰的陰蒂割除的父母,不愛女兒嗎?過去的纏足風俗,也是出於愛。愛,真的不能當作將任何事情都合理化的理由。出於這樣的考量,自由主義者認為將政府的權力限縮,讓社會中的各個成員追求自己心中的價值,最能避免逾越康德的教導的。這個限縮,當然可能會導致既有的傳統價值在社會中佔有的份量逐漸削弱,但這並不是因為這套體制有意為之,這只是很單純的,因為沒有提倡任何特定的價值,社會中的成員自行思考、抉擇後的結果。但這個「自由國度」若真如一些學者所抱怨的,只是披著多元尊重的外皮,但是猛力打壓傳統價值的政權,那麼,這樣的國度,當然一點也不自由。偏心不偏心,跟偏心傳統價值、偏心「進步的價值」,在這樣的觀點之下,當然有很大的差異。

回到這次的婚姻問題來看,某個意義上來說,爭取同性婚姻的權利是一種要求台灣政府限縮自己在婚姻這件事情上的話語權。根據我們既有的法律,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結婚。這其實是非常「偏心」,非常暴力的法律。他偏袒了「傳統」的價值,而不是在不同的價值之間維持中立,用康德的話來說,就是不將支持非傳統價值的人當做「目的」來看,這些無法被傳統價值認可的關係,成為了為了鞏固傳統價值的犧牲品——工具。當然,要求政府不該偏心特定的婚姻制度,「傳統的婚姻」在婚姻這領域所佔的比例會稍微改變,但這一樣的,我們必須瞭解到,這並不是因為政府「不支持」傳統婚姻,而是因為政府尊重各個婚姻觀念,尊重國民追求不同的婚姻關係的結果。

我當然理解,有些朋友會問,那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呢?這難道是可以接受的嗎?我想,回答還是一樣,政府是沒有權力、也不該有權力在這些事情上多說什麼,政府只能尊重不同婚姻關係。我們必須尊重那些認真考慮不同的婚姻關係的人他們的想法,就像我們不喜歡別人強加他們的信仰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們怎麼可以強加自己的信仰在別人身上呢?至於人獸戀什麼的,我想這就推論的太過了,婚姻必須要由當事的主體互相做出承諾(在此我考慮到高智商外星人可能想要跟我們這些低能的人類結婚的可能性,所以把人改成主體),貓咪或是狗狗雖然有一些認知能力,但他們的認知功能,就我們現在的科學理解,不大有機會做這種承諾。如果有一天我們發現他們可以做這樣的承諾,那讓人跟貓咪或狗狗結婚又有什麼不可以呢?上帝這種跟人類差異那麼大的存在都可以讓人類受孕了,我們考慮事情還是考慮得周全一點比較好

我當然有我自己的立場,但我的立場,跟我們的政治結構要不要支持我的立場是兩回事。政治結構,要尊重的不只是我的立場,還有其他人的立場。寫這篇文章,只是覺得,許多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真的要小心、要小心,會不會自己在對抗怪物的過程之中,也成了怪物。

寫給我已經在櫃子外的朋友,以及,還在櫃子內的朋友。我愛你們。希望我可以早日給你們的喜帖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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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當代民主社會應該怎麼處理多元價值衝突有興趣的朋友

可以參考Nagel在1987年所寫的Moral Conflicts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這篇日後Nagel改寫成他於1991年出版的Equality and Partiality這本書中的其中一章,叫做Toleration。

Nagel的說法當然也有遭到一些批評,像是1987年的文章中有些論點,也被Joseph Raz在Facing Diversity: The Case of Epistemic Abstinence中挑戰(後來Nagel就覺得自己確實錯了)。不過,看看法律哲學、政治哲學的前輩怎麼論述,總是可以學到許多東西、避免掉許多思考上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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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gel當時面對的是來自社群主義者的挑戰(他們覺得principle of neutrality 包藏禍心,根本是壓迫傳統來的)。大師的立場我向來知道,大師不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的。

不過,其實也不是單純改寫,一些「進步人士」在網路上對傳統價值確實是採這樣的批評態度,確實令人憂心。他們沒有發現這樣又落入自由主義所要批判的不包容多元價值。許多人拿三妻四妾論述的理由,其實就是要否定傳統作為一個需要被尊重的價值,而不是大膽一點的說國家本來就該連三妻四妾這樣的婚姻關係都尊重,這實在也是很有趣的現象。


這邊talking pass的原因,可能是這樣:所謂的權威或是壓迫,在這邊不是直接針對某些人的行為該怎麼做,這種抱怨其實是「跟著我這樣做」的人會變少,壓迫到「我的族群」的生存空間。這邊我覺得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擁護傳統價值的人,在論述時,常常好像認為有另外一個高於個別成員的「族群」、「社會」存在,維繫這樣的「社會」的存在,比尊重個別成員重要。像Lord Devlin反對the wolfden report的論證,就是男性間的性行為與合意性交易若除罪化,會危及英國作為一個基督教社會的存續,所以跟改這樣的法條,行為跟叛國通敵、意圖覆滅國家一樣。我覺得這現象滿有趣的。

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哲學界需要的改革

比起爭論到底哪段哲學史比較重要,或許更重要的是改變哲學界的「老、白人、男性」主導的權力結構。

今天一早起來讀到這則新聞,震驚之餘,也非常憤怒。

四位居住於北美地區的哲學系教授,分別收到匿名者寄來的排泄物。他們四位除了都是哲學家之外,共通點就是近年批評某位學者(名字在連結中有,就不提了。)在沒有任何授權的狀況下,逕自邀請其他哲學家對世界上的哲學系品頭論足(方法論十分的鬆散,也沒有人知道到底是怎麼評核的),做出一份非常具爭議性,而且很可能導致不良的「追求排名」的風氣的世界哲學排名。這份「世界哲學排名」,其實更正確地說根本就只是英語世界的國家的哲學系所而已。而每個學校的哲學系所側重方向不同,這樣的排名又有什麼意義?但就是有人樂此不疲。

這四位學者中也有人不遺餘力的批判哲學界長期以來的性別問題(其實說得更重一點,用厭女情節(misogyny)也不為過)。我自己大學時哲學史上到笛卡爾時,授課的老師對於瑞典女皇的描述大概就是以一種「要是妳當初沒有叫笛卡兒去瑞典,他就不會感冒死掉了。」的語調去談。我很難想像瑞典女皇會希望笛卡爾感冒過世,但我更難想像的是,許多老師在上到這段歷史時,沒有提到瑞典女皇對笛卡爾的學說所提出的挑戰(只有男性哲學家的挑戰是挑戰?)。

當然,匿名寄件者可能是女性(畢竟目前依舊無從得知到底是誰寄出的),但這四位教授的共通點,實在讓人很難相信,這種惡意會是來自女性的哲學從業人員。

如果妳/你驚覺自己還真的沒怎麼讀過「女性」哲學家的作品,驚覺自己的哲學經驗真的又老、又白、又男性,想要多瞭解歷史上的女性哲學家有什麼有趣的觀點,或許可以從下面幾本書入手:

A History of Women Philosophers

https://books.google.com.au/books?id=YonSdfDG7aYC&dq=&redir_esc=y

Women Philosopher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https://www.cambridge.org/au/academic/subjects/philosophy/early-modern-philosophy/women-philosophers-seventeenth-century?format=HB

A History of Women's Political Thought in Europe, 1400–1700

https://www.cambridge.org/au/academic/subjects/philosophy/history-philosophy/history-womens-political-thought-europe-14001700?format=HB&

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

從未在哲學教育中消失的哲學史

這幾天在我的臉書上流傳了一篇名為沒有哲學史的哲學教育的文章,一些朋友也跟我私下交換了一些意見,發現其實大家想法頗為類似,卻又不解,為什麼會有人有這樣的想法,因而寫出這樣的文章。

那篇文章對於不是哲學領域的人來說,大概不大能理解在批評什麼,不過簡要而言就是,文章作者認為哲學領域中,其中一個「學術典範」不在乎哲學史的教育,作者認為這非常的糟糕。

我剛好是在那樣的學術典範下成長,現在依舊是在這個學術典範下進行我的工作,我實在不能理解,怎麼會有人認為有哲學領域不重視哲學史。

這麼說吧,就我來看,大學的哲學教育,不管是英美分析哲學、歐陸哲學、希臘哲學、中世紀哲學、中國哲學,都是哲學史。沒錯,都是哲學史。以政治哲學來說,John Rawls的A Theory of Justice跟Political liberalism早就是哲學史了,Robert Nozick的Anarchy, State, and Utopia也早就是哲學史了,先前寫的文章中提到的Equality of What的論戰,當然也早就是哲學史了。而該文作者提到的知識論中的Gettier Problem,這在知識論裡,也早已是哲學史了。極端一點來說,已經發表出來的哲學作品,都是哲學史。就此來看,我實在不明白,怎麼會有人認為英美分析哲學教育不重視哲學史。

但,從另外一方面來看,任何一段哲學史教育,又都不是哲學史教育。當代有許多傑出的學者(無關性別)在挖掘、重建十六十七世紀女性哲學家的論述上,有非常精采的學術貢獻。而希臘哲學主要討論的幾個哲學家,雖然已經辭世了約有兩千五百多年,但直到現在還是有許多學者在這些古老的課題上繼續爭論。這些研究都不是非常罕見的,所以我不認為,當我說哲學史教育其實又都不是哲學史教育時,會引來多大的爭議。

從我的觀點來看,如果沒有提出新的論證,那那樣的課堂,不管是以甚麼學術傳統作為基底,都是在做哲學史授課而已 [註一],就算課堂上討論的是兩千年以後的論文,依舊是哲學史。如果課堂上討論的文本是柏拉圖,但是老師與學生一起合作,針對某議題提出尚未有人回應過的論證,那這樣的希臘哲學,遠比剛剛所說的「新哲學史」還要來得更前進了(還沒人提出過的,不是最新的是什麼?)。

到底怎麼樣的哲學教育是好的哲學教育,我想這見仁見智,但如果我上面所說的,不管是哪個典範的哲學教育,其實都是(也都不是)哲學史教育,說服了各位讀者,那我想,爭執到底要不要教哲學史,實在是一個浪費時間的事情。我浪費了我的人生在這篇文章就夠了,各位可以不用再浪費了。如果真的沒有別的事情好做,我想,真正該問的應該是,怎麼教哲學(史)才是好的教法。

我有的時候會想,亞洲這種非常強調一路上溯到先秦聖賢或是希臘雅典的傾向,是不是一種「讀聖賢書」讀到走鐘的狀況。聖賢書沒有不好,可是讀書,每個人的狀況都不盡相同,有的人讀了有幫助,有的人讀了沒幫助,不是越老的聖賢就越全能,這個道理,應該沒有很難懂才是啊。

以我一位朋友最近在思考的題目來講,我朋友最近在想祖先關係到底能不能在當代的一階邏輯系統中定義出來(不要以為定義祖先關係很簡單喔!),當代的邏輯系統柏拉圖時代根本就沒有,花時間從自辯篇(apology)一路看到法篇(law),可能在涵養上會更好,但對於到底怎麼用當代邏輯系統回答這個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但是,這不表示這個問題沒有「歷史」,事實上,當代英美分析哲學的開山祖師Gottlob Frege就曾在他的Begriffsschrift中討論過。

又以該文作者提到的Gettier Problem來說,我讀起來倒覺得比較像是他當時的老師在教學方法上出了點問題,而不是因為沒有「哲學史」。Gettier Problem挑戰的是柏拉圖對「知識」所給出的定義,柏拉圖認為,所謂的知識就是「被證成的」而且是「真的」的「信念」。Gettier Problem厲害的地方就是他找到了一些我們認為確實是「被證成的」而且是「真的」的「信念」,但我們不願意接受那樣的信念是知識的例子,徹徹底底地瓦解柏拉圖的論述。從作者的行文中,我感覺起來作者當時的老師並沒有先說明柏拉圖的理論,就直接介紹了Gettier Problem這樣的論證,這麼一來,聽不懂、不理解重要性何在,我完全可以理解。但要理解Gettier Problem,也就只需要多瞭解柏拉圖的理論就好了,並不需要讀什麼胡賽爾的現象學之類的東西,中間兩千年的哲學史是可以跳過的。

我覺得說到頭來,到底哲學教育(史)要怎麼帶、哪些哲學文獻(史)是需要的,我想畢竟還是要看題目、看需求。畢竟,哲學史若真的要讀,是讀不完的。

我到現在也是不知道,最好的教學方法是什麼,但我知道有哪些是不好的,像是,按照時間順序從先秦兩漢、先蘇時期開始一路講講到當代的這種哲學史課程,我認為是最差勁的課程安排。這種課程安排除了「與出現在歷史上的時間相吻合」這件事以外,對哲學思考的幫助甚少。就以希臘哲學來說,一下子討論柏拉圖的理型(形上學問題),一下子又講亞里斯多德的德性倫理學(當然是倫理學問題),毫無連貫性以外,在幫助學生瞭解這些議題到當代有哪些學者在繼續深入討論這樣的事情上,幫助也很少。這種編年式的哲學史教育,我想,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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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有些朋友看到我這樣說可能會覺得我說的太過頭,但我覺得我說得恰到好處。事實上,有些學者的seminar課程每週就是跟學生討論自己已經寫好的初稿。這點可以從不少重要著作的Acknowledgement得到佐證。

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沒有不做蕩婦的權利,算不算解放?

最近看了一些關於輔大心理系討論,我覺得這中間有個很大的癥結點,其實在於夏對所謂的「正視情慾的流動」的看法。

我大概瞭解到,夏其實是從性解放的角度要去看待這事件,希望大家可以接納情慾的存在之類的。但正視情慾的存在跟要求別人「必須要在性生活積極主動」這種事情,中間差異很大。這只是把既往的對女性情慾的壓抑,改變成對女性不想成為性生活上的積極主動者的壓抑。其實都不是真正的把女性解放出來。用難聽一點的話說,以前是「女性非得當貞女」,現在變成「女性非得當蕩婦」。前者可以說是父權對女性的壓迫,後者可以說是夏權對女性的壓迫。

得過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暨哲學家Amartya Sen就對這種問題做過研究。他是個印度裔的學者,非常關懷要怎麼樣瞭解到底一個地方的發展好不好、進不進步、自不自由。GDP在學術圈早就已經沒有人當成是一個衡量發展的好指標,只要知道計算GDP的公式,就會知道GDP能反映的東西太少了,而且也沒有辦法呈現一個國家內部的貧富不均問題。做街頭問卷問問人民幸不幸福?如果去北韓做「幸福指數」調查,我看指數最高的不會是尼泊爾,大概是北韓吧。國內有些報章雜誌很愛用尼泊爾、不丹的「幸福指數」去論述所以收入什麼的沒那麼重要,還是可以很幸福、有另外一種層面意義上的發展,也是很幽默的事情。因為不知道自己過得很慘所以覺得自己很幸福,這叫被洗腦,不叫真的很幸福。比方說在孟加拉大饑荒發生過後的1944年,印度做了一個調查,發現只有2.5%的受訪寡婦認為自己很慘,但有高達48%的受訪鰥夫覺得自己很慘,為什麼?最可能的解釋是,因為在印度次大陸上,寡婦長期營養不良、不被尊重,所以遇到大饑荒,她們也不覺得自己真的慘。但她們慘不慘?她們的生活條件,真的慘。

Amartya Sen很早就發現這問題了,GDP不能用、問大家你覺得自己幸不幸福也會遇到洗腦問題,那怎麼辦?那要換個方式,從「到底能做什麼」(capabilities)、有沒有選擇的角度去看。

在一個不自由、發展比較落後的國家,人民可以有的選擇就少。以不吃飯來說,饑荒受災戶沒有其他的選擇,只能餓肚子。但家境比較好的甘地餓肚子就不一樣了,他是可以選自己要不要餓肚子的。所以雖然一樣是不吃飯,甘地還是比較自由的,甘地可以選要吃飯,還是不要吃飯。所以甘地選擇絕食抗議時,雖然餓著肚子很痛苦,但我們不能說甘地承受的狀況跟饑荒受災戶一樣。

以前的社會在女性性權上的不自由也類似。以前的女性在若是在性生活上積極主動,不只會遭來訕笑,還可能被「處罰」。現在比較進步的原因,並不是每個女性「都在性生活上主動積極」,而是女性比較能夠可以選擇是否要有積極的性生活,不想要的話,也可以待在家裡看看電視看看漫畫,或是陪陪家人。如果強迫每個女性都要在性生活上積極主動,認為積極主動才是唯一的正道,這樣不就剝奪了女性不想要積極主動的capability了,不是嗎?

這樣,豈是真正的解放?

這樣的論述,其實在Sen 1980年的Equality of What? (你要我用很直白的話翻就是「啥的平等?」)就有提到,都已經三十六年前了的事情了。「啥的平等」是70~80年代非常重要的大論戰,因為有人覺得是「機會」要平等,有人覺得不該談機會,而是別的東東要平等,像是「資源」才是我們要重視的。有興趣的人自己可以查查,有N多篇用一樣的標題(equality of what)發表的文章,當時參戰的都是一方之霸,思想很深邃,不管是讀誰的論述都滿有啟發的。不過,可能隔行如隔山,輔大心理的老師們沒有接觸過這方面的論述吧。這在政治哲學中是非常基本的常識。

孟加拉大饑荒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engal_famine_of_1943 

Amartya Sen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martya_Sen 

Equality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equality/ 

2016年9月21日 星期三

減法哲學

最近這幾年台灣流行起了「減法哲學」這種東西,另外一個很常見稱呼則是「斷、捨、離」。簡單說起來就是,把不必要的東西從自己的生活中移走,讓生活的空間更加清爽。嗯,這類的「哲學」書泰半都與居家整理術還有室內裝潢有關。 

根據我自己不準確的統計(其實根本沒有做過統計),一般來說,大眾流行的東西我通常都不大喜歡,減法哲學這種東西,是難得大眾流行,而我也深深認同的。只是看過我的房間的人大概都知道,我個人對於在居家收納上實踐這種減法哲學的興致沒有很高(過於懶惰;書啊論文阿可樂啊餅乾啊,還是亂灑在電腦附近這樣感覺溫馨又方便。我媽曾因此覺得應該訂作一個大餅讓我可以掛在脖子上一邊讀書一邊吃,母愛的光輝真是令人動容啊。)。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在我的工作上與教學上實踐這門減法哲學。 

剛離開台灣到國外時,我一直有一種書讀得不夠多的自卑感。我覺得洋人同學們在課堂上之所以可以問出很犀利的問題,一定是因為他們母語是英語(或是語系跟英語相對相近),讀過很多書、念過很多論文。但後來幾次跟同學聊天,我才發現問題根本不是書讀不讀得多,而是讀不讀的對、精不精——我讀過好多他們讀都沒讀過的東西。甚至後來開始出門開研討會,跟與會的學者聊天時,我才發現原來有些我以為是常識的東西,在國外一流名校拿到博士的學者也未必讀過。有次我跟一個從牛津畢業的朋友聊天,講到以前的人不知道其實「晨星」跟「昏星」都是同金星的話題 [註一],這個討論、相關的文章,其實是我在大一時就讀過的,但是對方聽得津津有味,還問我這方面的討論可以多讀一點哪些文章。 

我滿訝異的。因為我覺得,這不是常識嗎?怎麼會有牛津畢業的學者不知道?(類似的景況,也發生在我跟MIT之類的學校出來的學者聊天時。這方面,我覺得跟英國或美國訓練模式的差異,比較沒有關係。這可以另文討論。) 

又過了一陣子,我才領悟到,其實這哪是什麼必須要知道的常識。朋友的領域又不是語言哲學,有什麼必要要知道這些討論?他只要專心在自己的倫理學領域,好好思考他要處理的領域就好了。我以為這是常識,只是我以為。而且,知道這樣程度的討論,也沒能讓我在語言哲學領域中作出貢獻,充其量,它帶給我的就是吃飯喝酒時,可以跟別人閒聊,讓人覺得「哇~你好聰明噢~怎麼什麼都略懂~」而已。 

最近跟另外一個朋友聊天,聊到朋友孩子在國外上小學的狀況,朋友說其實觀察下來,孩子的學校沒有像台灣一般學校那麼在乎「進度」,他們可以一整個學期就演一齣愛麗絲夢遊仙境,也可以兩週時間就寫一個作業,他們在乎的不是塞給小孩子多少資訊,他們在乎的是從中小孩子培養了什麼能力。比方說,花上四天的時間讓孩子瞭解數學圖表的意義。 

這個作業是這樣:老師稍微解釋長條圖、圓餅圖、折線圖後,請小朋友回家做「用水量調查」。小朋友要自己統計,然後想要怎麼好好呈現出統計出來的數據。 

老師設計統計表上的項目有:洗手手幾次、便便沖水幾次、洗澡澡幾次、用洗碗機洗碗幾次、在流理台洗碗幾次、煮開水幾次等等等。另外當然還要有各個項目的耗水量之類的。 


Fig 1. 老師設計的統計表。家裡的大朋友小朋友都要乖乖參與喔!


這些東西小朋友在家裡面統計三天後,最後一天自己要想,要用什麼樣的圖表呈現如各個用水項目使用頻率、佔總耗水量多寡之類的問題。要分析一下家庭用水量的分布狀況,看是大便沖水佔最多比例呢?還是洗碗機洗碗佔最多?之類的。 所以,四天,一份作業。 


Fig 2. 老師設計的問題


老師設計的問題其實也不是只有數學,某意義上來說還跨到了地理、公民(第三問:你家的水是哪邊的蓄水池、井來的?第四問:英國地區一人平均每日使用八十升水,你用的比這個多還是少?)

朋友分享完後問我「我們以前是什麼時候學圖表的?我們是怎麼學的?」我想了想,好像也是小學時有稍微學到,但通常就是長條圖加加減減,圓餅圖的話大概就是什麼睡覺時間佔了餅圖的百分之三十的話,等於睡了幾小時這樣的教學吧。其實認真想,台灣學的又快又多,比起朋友女兒的花四天才弄這樣一個統計表,我們累積的知識可多得多,我們還練習了一天有二十四小時,二十四小時乘以百分之三十的高難度乘法勒!(我覺得朋友的女兒應該還是無法做到我們那麼超群的數學運算能力XD) 

朋友聽完大笑。但我們兩個心裡其實都覺得,這不好笑啊。我們都考過雅思,都知道很多在台灣已經拿到碩士學歷的學生對如何分析雅思的圖表題感到無比挫折,但朋友的女兒才九歲,就在這個實踐斷捨離哲學(?)的教育環境下,學習怎麼使用統計跟利用圖表。 

我們知道,等孩子跟我們一樣到了十八歲時,她大概不會像我們一樣唸書唸到可以把清朝所有年號都在腦袋中轉換成西元紀年(我說真的,我到現在都還知道道光二十二年簽訂南京條約,換算為西元年為1842年,我也還知道大明崇禎十七年是1644年,因為歷史考試會考。),她大概不會像我們一樣,知道美國各大農業帶氣候特色。她的所知道的「資訊」,肯定是會遠遜於我們的,畢竟我們花一天做完的背完的,她所在的教育體制希望她是用四天來深刻理解與體驗。不過,十八歲時的她,分析能力、找尋資料佐證(反駁)自己觀點的能力,大概會比大學畢業時的我們還要來得出色吧。 

我想,台灣教改一直無法成功,很大一方面就是無法真的執行斷捨離吧。每一科的專家都覺得這個重要那個重要,每個都是學生應該知道的常識。弄到最後就變成了,學生被灌輸了很多資訊,卻來不及培養駕馭資訊的能力。但其實,有了駕馭資訊的能力以後,學生自己也能在課堂以外找尋專家學者們覺得重要的資訊啊。 

跟朋友聊天聊到最後,我們歸結(!)出一個結論:「台灣學生雅思寫作普遍寫得很爛是因為小時候沒有在廁所統計大便沖水幾次。」 


補記: 關於到底什麼是常識,我真的越來越搞不懂了。

我有另外一個好朋友,大學時讀牛津,成績好的不得了,好到他的學院給他每週兩次免費吃正式晚宴(請自動帶入哈利波特電影中的吃飯畫面)的特權之外,牛津的All Souls College也曾邀請他參加徵選為All Souls College的院士的考試(這只有各領域成績最好的牛津大學生會受邀,不是你想報名就有人理你),只是學術生涯上的考量讓他不想繼續待在牛津,就跑到the other place了,現在在他自己的專業領域,也是顆閃耀的新星。 

不過,有次我們一起吃飯,他問我「神經跟血管不是同樣的東西嗎?」我吃下的馬鈴薯泥差點噴到他的臉上。真是,好險好險。我當下的反應當然是怎麼會有人連這種常識都不知道,但後來又想想,為什麼一個中世紀語言學家要知道這個?難道他知道這事情就可以自己幫自己開刀嗎?他知道這個比起他花時間學冰島文要對他的人生有幫助嗎? 

又有一次,我跟另一個劍橋的流行病學家朋友在一間餐廳吃飯,餐廳的屋頂是呈現金字塔狀的。我那朋友堅稱屋頂跟地平面的夾角是六十度,我只好用我卓越的(!)高中三角函數知識,在衛生紙上寫算式,(不嚴謹的)證明絕對不可能是六十度。我很厲害對吧?可是人家三角函數很爛還是拿到Pfzer給的全額獎學金,而我人生第一次真的在考試以外的範疇使用三角函數就是證明給Pfzer獎學金得主看屋頂跟地板的夾角不可能六十度...... 

我還是認同,不管是學什麼、做什麼職業,都還是要基礎的常識。但到底什麼東西要列為常識,其實我越來越搞不清楚了。我比較清楚的大概是,囫圇吞棗絕對不是好事。寧缺勿濫。 

最後,感謝朋友幫忙從垃圾桶把小屁孩的作業撿回來,讓我附在這篇說好不要再寫長文結果又變很長的廢文上,跟大家一起思考教育的其他可能。

此外,請讀者留心,朋友的孩子的小學的狀況,不能推論到「英國的教育狀況」,更不能推論到「歐美的教育狀況」,這個推論做得太遠也太粗糙了。這邊分享朋友的孩子的作業,只是想要說明,在英國,有這麼一間小學,他們是這樣教育小孩子的。我要如此強調是因為,只要對英國教育體制整體狀況有稍微了解的人都知道,其實英國的教育體制整體來說也有許多問題。我無意要論述英國教育體制整體來說比台灣好,這不是我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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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因為金星會分別在早上跟下午出現,但古代人以為早上的那顆跟下午的那顆不一樣,所以早上時的金星被叫做晨星,下午時的叫做昏星。哲學家會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原因在於,明明晨星昏星指涉到都是金星,沒有人會質疑「晨星是晨星」是真的 ,可是在面對「晨星是昏星」這樣的命題時,許多人卻不敢直接大聲說沒錯。

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閱讀Gottlob Frege的On Sense and Reference,欲罷不能的話可以在讀讀Bertrand Russell的On Denoting、Saul Kripke的Naming and Necessity。


2016年9月11日 星期日

所謂的多元學習、所謂的gap year

最近蔡英文提到,別急著唸大學,可以先出社會好好認識自己,或許會比直接進大學要來的好。我其實是很認同這樣的想法,但五六年前的一段往事,卻讓我對台灣是否已經準備好將這種「非主流」模式變成「主流」,抱持著一定程度的保留。 

我有個朋友在高職畢業後選擇直接投入職場,雖然他對他的工作有很大的熱情,薪水也不錯,但是工作的性質是比較需要勞力,也有受傷的風險。五六年前,他身上突然開始長起水痘,一種奇怪的、不知道成因的水痘,破了後無法癒合,還發高燒。這樣的狀況,當然無法到工地工作,畢竟,要是不小心被劃傷,傷口可能也無法癒合。那時無法出門工作,朋友心裡便想,或許還是報考大學,做個可以在辦公室的工作吧。至少,如果這個病好不了,也還是能工作養家。 

寒假回家時才知道這一切,就找了些高中的教材幫忙他排定一些學習的進度。我一直都知道,雖然朋友的學歷比我要來得低,但他比我聰明得多。但那聰明程度的差異,是在教數學時我才深刻了解。

我還記得,那時我向朋友說明為什麼給定一個 f(x) = y的函數,我們不可能在座標系上畫出一個圓形之類的圖案,長得像是sin波的圖案是可能出現的(以f(x) = x+1為例,將x帶入1時,我們不可能會得到2以外的結果;但若f(x) = x^2,那帶入1或是-1我們得到的值是一樣的也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這個道理,我知道,很多台灣的高中生到高三畢業了都還不懂,都只是背起來而已。但我朋友在沒有任何提示的狀況下,馬上就說了:「那我改成f(y)的話,你剛剛說的這種圖形(把sin波往左翻轉九十度)是可以成立的。」 我沒有誇大,真的是馬上就舉一反三出來的。

那天晚上,我跟他說網路上有一些資源可以看,像是耶魯的開放式課程,有配中文字幕,不用擔心英文問題。我們一起看了賽局的課程,在裡頭,教授問到一個賽局的經典問題「你知道全班的人都可以從0~100選一個數字,要贏這個遊戲,你要選出你認為最接近所有人選的數字加起來平均再乘以三分之二的值(這個所有人包含自己的選擇)」就在我還在想這到底要怎麼「猜」的時候,朋友馬上就說了「一定會比67小,因為假設所有人都選100的話,那乘以三分之二大概是67,所以選高於67的人都是智障。只要大家知道這點,那這個數字就會一直變小。但我猜應該不是每個人都有發現這點,所以我猜可能最後的結果會在10左右吧。」這完全就是最正確的推論過程,而下一段影片告訴我們,朋友猜的結果,只比最後的結果多了一點,最後的結果是9。朋友的學歷是高職夜間部餐飲科畢業,而那時的我在台大唸書。 

後來寒假結束,得回到台北,沒念過高中的朋友要怎麼準備學測?沒有到一般高中旁聽的機會,而外面的補習班也不大願意收這種大齡學生(他抽煙;或許他的學歷也讓補習班敬而遠之吧——高職夜間部學歷以及傲人的(?)社會大學學歷),最後才終於找到一個辦重考班的補習班願意收。 

其實也是這段過程,我才發現,在台灣(或許在世界上大多數的地方也都是),要走比較不一樣的路代價有多大。如果不直接往上升學,先出去工作,那很可能根本連銜接教育的單位都找不大到,在這樣的狀況底下,又要怎麼好好的談進修?當然,或許朋友可以重頭從基測考起,重唸一個高中,但這樣的做法,想也知道有很多實際上的問題。第一當然是時間成本上的考量,高中生活中的社團活動、運動會等,對這樣的學習者來說都是早已體驗過,所以不需要的,第二則是,要一個二十五六歲的人跟十五十六歲的學生一起學習,中間心智年齡、學習動機、人生進程的差距,也很難讓人認為這樣的作法是最好的做法。 唸較為後段的大學?我們也知道那教學品質與同儕學習動機跟我朋友這樣的人想要的,中間有不小的差距。

台灣目前最多人選擇的升學方式,當然有很多問題。許多人其實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這種不知道方向,只是盲目的努力,到底會是苦盡甘來還是緣木求魚,誰也說不準。有個gap year或是先出去工作幾年,出去探索自己到底是誰,或許在許多層面上對未來的求學與職涯都有所助益,但是我們的社會、教育體制,好像還沒準備好。具體要怎麼幫助,還沒有很多的討論。會不會弄到最後,前幾批人試驗過後,留給後人一個「成本太高」的感覺,變成了幾乎形同虛設的選項? 

後來,重考班的進度實在太快,教學的方式基本上都是預設學生早就學過了(合情合理),著重在解題之上,聰明如他也無法跟上整個進度——數理還行,但國文、英文等需要背誦的科目,實在無法。最後,他的怪病自己好了起來,他便返回自己最熟悉的職場,做他所說的「超巨大一比一樂高建築遊戲」工程,而成家立業以後,要養家養孩子,現實的考量讓唸大學一事,就暫且從他的人生中消失了。 

我有的時候真的會覺得,投胎是門高深且重要的學問。我在澳洲的好友跟這位朋友類似,都是過於聰明所以便先去工作了。朋友高中畢業後就自己當程式工程師賺錢,跟我這位在台灣的朋友差不多年紀時,突然想才念大學。他當時已經有了孩子,但因為澳洲的福利政策,給予他許多生活上的支援,生活雖然不是非常優渥,但至少可以讓他可以沒有後顧之憂地進入澳洲最頂尖的大學當個大學生,主修數學、物理,以及哲學,然後一路從大學唸到哲學博士班。現在,博士還沒畢業,朋友已經出版了三篇學術論文在領域內的好期刊上了。

我不知道,蔡英文說了這些想法後,有沒有指派幕僚在做相關的配套制定。沒有這些支援,我想,許多像我朋友一樣的人,終究很難得到相關的教育資源,進一步在他們有興趣的領域深造。我朋友,即便展現出耶魯學生的資質,在當前的狀況下,他還是沒有機會深造。我們很幸運,很幸運至少我朋友仍有一份他很喜愛的工作,累歸累,但成就感什麼的,也沒有比較少。

只是,難免會有種,「現實」是頭可怕的巨獸,的感覺。 

2016年9月6日 星期二

真假自由

自由一直都是哲學裡面很重要的課題,形上學家愛談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有的話,我們是在什麼意義上有自由意志;倫理學家跟政治哲學家也很愛談自由,只是這種自由常常不是在問自由意志,有的時候問的是人有沒有做某某事情的自由(比方說墮胎的自由、決定自己未來生涯規劃的自由),有的時候則是在問如果必須要有政府,那政府在什麼時候可以干預人民的生活(干預某意義上來說就等同是限縮了自由),又或是,怎樣的干預可以說是不違反人民的自由,等等等等等的。千奇百怪的問題,都有可能被提出來。我最近特別有興趣的話題,跟上面這些都沒有關係。這話題在說的是,有些自由可能是假的(或說是虛幻的)自由。

就拿瑪麗伍爾史東考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來說吧。伍爾史東考夫特生活的那個年代,很多女性沒有辦法愛去哪裡就去哪裡,婚前要出遊要父母首肯,婚後要出遊則要丈夫首肯,更不要談其他生活面向了。在那個時代,大多數的女性是沒有自由的。但伍爾史東考夫特不大一樣,她的父母跟丈夫基本上都不大管她,她愛幹嘛就幹嘛,就算真的要「請示」,基本上也都是會批准。跟很多同年代的女性比起來,她真的很自由。可是,從某個角度來看,她也沒有真的自由到哪裡去。因為她的自由不是奠基在她自己的自決上,她的自由自在是仰賴她的父母、丈夫的開明之上。她的自由隨時都可能被「收回」。這種隨時可能消失的自由,怎麼能稱得上真正的自由?她的生活依舊受到他人的支配,她依舊不是她自己的主宰。伍爾史東考夫特離真正的自由,還是差得太遠了。

這樣的論述豈止是在說真假自由。我總覺得同樣的道理,可以放在其他的脈絡下,比方說,一個人是否真的擁有的他認為他所擁有的物質財產。很多人都在說要跟某某政權合作才有未來,這未來我當然理解,是在講經濟上的未來,先姑且不論是某真的經濟上這樣真的可以有好的未來,就算真的在收入上有所增長,當某某政權滲入了臺灣以後,那些「財產」還真的是自己的財產嗎?還是說,那些財產就像是伍爾史東考夫特的自由,當某某政權一聲令下說要收回,就得雙手奉上?我想很多在某某政權底下多年的人非常的清楚這個道理,所以才會拼命地將可能隨時被收回的財產轉移到別的國家。台灣許多人看到這些裸官的新聞後,依舊大聲疾呼要跟這樣的某某政權走在一起,甚至是統一,我還真是不大能理解,背後的想法到底是什麼。

不過,這個支配、被支配的觀點,想想,好像倒也不是真的那麼牢靠。畢竟人生在世,就算不是支配或是被支配,總也是依靠或是被依靠。很少人真的可以單獨存活於這個世界上。而比較有法治、人權的地方,某意義上來說也不是真的提供了一個完全沒有支配、被支配關係存在的生活環境,只是提供一個相對牢固、相對不會莫名其妙就干預個人生活的環境。

但總是,如果能選,還是按照這個大原則,選個相對「真」的自由的地方吧。 

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教育中的主次


我常常在想,什麼是必要的、什麼是次要的。畢竟時間有限,金錢跟精力也有限,就算是天才,也無法在任何領域都有所成就。更何況,每個人都不一樣,又何必要將所有人的期望與理想都列入自己的bucket list上,搞的自己裡外不是人?

我覺得教育的規劃也是一樣。我跟台灣的朋友分享澳洲學童的稅務練習題時,每個人都覺得非常的驚艷,覺得這樣的編排確實比我們當年在台灣時學得好。但除了數學以外,其實每個科目的規劃也都是得要有主次不是嗎?

我這幾年對台灣文為社會學科的義務教育最感到不滿意的,大概是在「表達能力」的培養上。沒錯,國中會考現在要考作文,大學聯考的國文也一直都有考作文,可是那樣的作文訓練以及用以作為基礎的國文、歷史、地理、外文訓練,是充足的嗎?

不用統計也知道,我們的國文作文教育想要培養的是很會寫「記敘兼抒情」文體的小文學家,我考大學那年,作文的題目是「如果能回到過去」,我順應著這個潛規則,就寫了個想像抒情,寫說回到宋朝會如何如何(那陣子我很沈迷在研究宋朝的庶民生活,我覺得宋朝真是一個太妙了的朝代),後來也還是拿了個A還是A+,實在忘了。但我一直覺得奇怪,為什麼我們的教育是要把人培養成很會寫這種文體的「小文學家」?我以為,在這個社會上,更重要的讓每個人都能夠清楚闡釋自己想法,讓每個人都成為「好公民」,成為好公民以後,我們再來談要不要成為「好文學家」。如果只是很會抒發情緒,卻無法將背後的理路梳理的好,那會不會字裡行間的溫情其實背後住著的是一個一個的歧視、迂腐呢?

雖然美國的教育也是千瘡百孔,但他們的高中考大學時要考的SAT測驗,裡頭的作文題目,讓我覺得至少在此,美國教育是抓出主次的。SAT的作文題目會是類似「你認為學生應該要穿制服嗎?有的人認為應該要穿制服,因為制服可以凝聚團結感。有的人則認為不應該,因為制服限制了穿衣服表達自己的自由。你的想法是?」

幾乎每個學生都會遇到穿不穿制服的問題,但到底穿還是不穿,每個人背後的想法都不一樣。如果覺得能凝聚團結感,那就要好好說明為什麼透過「制服」就能有團結感、團結感為什麼重要,等等的,而不是好像團結感放在那就成為不需要論述的神主牌。而認為不應該的,也需要回答為什麼穿衣服表達自己的自由是那麼重要的事情、穿制服真的就沒有表達自己的自由嗎等等等的。練習把自己的價值觀、支持那些價值觀的理路好好說明清楚,這不是每個當代公民都需要的能力嗎?雖然這樣的論述未必有文彩,也未必能像莎士比亞的文字一樣流傳千年,但,有人規定每個人都要成為文豪嗎?在這個社會,先成為能夠好好參與公眾事務、表達自己的想法、審視既有的結構體制的公民,不是比成為文豪要來的重要嗎?

先前聯考的「舉重若輕」或者是我當年考的「如果能回到過去」,我認為不是很好的作文表達訓練的原因有很多(是的,我不想要訴諸讀者對聯考的負面情緒,因為情緒而認同我,我想要的是用理路來說服我的讀者)。其中一個,是沒有脈絡,讓學生必須要望文生義之外,這還讓學生無形中產生了斷章取義的習慣。我跟朋友常常很疑惑,為何麼一篇文章寫得好好的,卻有些人就只是針對裡頭幾個字詞大做文章,完全不管這樣的詮釋會不會根本無法跟其他的文段契合,當然我們沒有做什麼系統化的研究,確切的原因無法了解,但我們不由得懷疑,會不會我們的作文教育總是鼓勵學生「發揮想像力」,也有對這種奇怪的現象有些幫助。

另外一個問題則是,有些題目真的是為難考生,就以舉重若輕來說,我完全可以想像,有些孩子這輩子真的沒碰到需要舉重若輕的人生關卡,那寫出來的東西膚淺浮誇不真實,不也是剛好而已?難道人生沒有太大的挫折也是一種罪過?又,這題目一出,不就已經限制了學生論述的方向?讀懂題目,沒有把題目誤會成「避重就輕」的學生,誰會不知道老師「要」的是什麼?就算是讀錯好了,這是學生的問題還是出題者的問題?我直到大考中心公布題目的那天,我都沒聽過舉重若輕這個成語,今天考的是作文表達的能力,不是知不知道舉重若輕的意思,如果出題者選了一個學生無法有意義的表達的題目,這到底是誰的問題呢?是學生書讀得少、缺乏生活體驗呢?還是出題者自以為是呢?

當我們很疑惑,為什麼問台灣的孩子他們在想什麼、認不認同某某價值觀時,大多數的人總是吱吱唔唔的時候,我們或許要回頭先檢討一下,到底這個教育提供了什麼樣的幫助。在我受義務教育的階段,國文課上我學到了明喻、暗喻,排比、對仗、映襯、對襯、疊字,寫了無數的考試卷,知道李白的字與號,卻沒有任何一課是在教我表達我是誰、我在想什麼。

歷史考試要我回答大同書是康有為的作品,但我從來沒有被要求去讀一讀到底大同書在寫些什麼,自然也無從與師長、同學討論到底大同書該不該放入課本——大同書中有非常多非常誇張的種族歧視言論,我現在看,完全看不出為什麼要特別背誦康有為寫了大同書,這對我思想上的啟發一點幫助都沒有,若真要放,也是讓學生有機會讀讀裡面讓人「驚嘆」的「原創思想」,大家一起討論討論為何這些論述狗屁不通,順便瞭解一下歷史上的大人物也不過爾爾,國中生也是可以對其品頭論足一番。

公民課本要我背誦美國的總統制跟不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中華民國的總統制的差異、瑞士的政治體制、英國的議會系統(真的!我記得國中有!),但問題是,這些體制都是會隨著時間改動的,更重要的不是帶著學生一起去思考代議制度的起源是什麼?代議制度在當代有什麼樣的問題?我們希望活在什麼樣的社會?這些更為核心、不會因為時間過去而改動的問題嗎?我還記得國中時的公民課,有一大部分是在背幾歲可以參選議員、參選立委、參選市長、參選總統,背這個到底有什麼意義...?

我們的教育花太多時間在這種細枝末節的背誦上,花太少時間在培養核心的骨幹上。我當然理解,這跟考試制度等,有密不可分的關連在,但是教育作為一個有機體,並不是沒有改變的可能。更多時候,只是願不願意改變而已。就如作文題目,既然都是要人工閱卷,那把舉重若輕換成我們該不該穿制服,有什麼困難呢?我覺得,一點都不難。


P.S.
康有為的大同書中文的維基百科是這樣寫:

在書中,康有為系統設計了一個人類大同社會,涉及政治、經濟、社會多個方面:政治民主,人人平等;經濟公有,人無私產;社會和諧,無家無國。

但實際上他怎麼說呢?
惟黑種之人,鐵面銀牙,目光睒睒,上額向後,下頦向前,至蠢極愚,望之可憎可畏;其與白人、黃人資格之相遠也,有若天仙之與地獄之鬼也,豈止西旅、南威之與無鹽、嫫母哉!印度尚可,非洲尤甚,幾無妙藥可以改良矣。蓋生當熱帶之極,積百千世傳種之所成,故其黑如漆,熱氣發洩,傳種既愚,愈傳而愈甚,誠非一日之可變易也,此真聖醫之所束手矣。雖欲易種,而誰與易之,黃、白二色人豈肯與通婚哉?雖重賞無濟矣。倫敦昔開人種會,有學問之女與非洲黑人交者,此偶試之耳,必無多人願之矣。美國人言平等,而不肯舉黑人入仕,不許黑人入客店,不許黑人坐頭等車,同席有黑人者,雖宦學必不齒焉。即有賢總統力扶之而無補也,實色不同也。然則如之何?然而轉移之亦非絕不可也,但多需歲月耳。以吾觀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黃藍,華人亦然,則皆以土地移人面色而已。以英人之白而易變退化若此,則黑人之進化改良者,當亦以移地而得之矣。擬空全球熱帶之地,不以居產婦、嬰兒,但供農、工、商、牧之用。其現居熱帶之黑人皆移居美洲、加拿大中及瑞典、挪威之北,以實空虛,改其服食,去其食生蟲、毒草之脹腹而害體者,經二三百年,傳四五世後,顏色必可變為棕色。更懸重賞,令棕人之婦女與之合婚,其賞仁人寶星亦曰「改良人種」,經數百年必可大改色矣。

摘自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ctext.org/dictionary.pl#char20043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下文自己多看看。我認為當然康有為有他的時代限制,但是把這個時代限制攤開來看、跟學生一起討論康有為之所以有這些想法的可能原因、我們自己是不是也有一些類似康有為的思考盲點,這不是更有意義一些嗎?

教育隨想

教學相長這四個字,講的是教學者與學習者之間的關係——教學者與學習者其實同時也是學習者與教學者。在理想的教學過程中,沒有人是純然的施予,也沒有人是純然的接受。兩者的關係是平等的。「理想的」情境中,該是如此。

在一次校友會的社交活動上,畢業自O校的P博士告訴我,她現在在一家教育智庫工作,主要的工作就是幫助代議士、政府相關官員了解,到底為什麼澳洲政府近年來的教育支出節節高升,但是在國際上的評核表現(如PISA)卻屢屢下降。一向對教育議題感興趣的我,聽到澳洲竟然有專門處理教育議題的智庫,便好奇的問了她具體的研究方法是怎麼做。我想,若有什麼可以移植到台灣的,那我可以快快偷學一下,之後轉傳給在台灣教育部門的朋友。

執行的方法,讓我滿意外的。大體而言就是飛到在國際評核中表現的好的地區,與當地教育官員等人訪談,之後便是撰寫報告,看能否移植到澳洲。P說她這一年來已經飛了多倫多、芬蘭、新加坡等地,接著要到香港跟上海。這樣只能在當地短暫停留幾日就要離開,我很疑惑到底能否真的了解各個體系的優劣,就算與官員以外的一線教師見面,也很難深談吧。

我笑著點點頭,向P說,這是不容易的田野啊,妳考察的不只是教育制度,其實還包含了社會文化跟政治經濟結構。P像是找到知音一樣地抓著我的手說:「沒錯,這是一個體系,妳很難真的抽取出某個元素然後應用在澳洲的教育體制內。」「像新加坡,妳如果知道他們的職場晉用文化、升學制度,妳就不會訝異他們在那些評鑑中表現的好了;他們是用生命在唸書啊。妳們澳洲人希望孩子的放棄出門踢足球、跟家人露營的『學習機會』,換來國際評核上的亮眼學業表現嗎?」其實這話也不用問,我倆都知道答案。而這也是P的挫折來源吧,飛了那麼多地方,花了這麼多經費,到頭來得到的是一個個無法移植的研究報告。

最近隨著在澳洲的生活穩定下來了,終於開始做一直想做的事情——當難民小朋友的免費家教。幾次家教下來,發現先前學校的教育志工社團開的研習課程所談到的問題都是真的,像是有的孩子告訴你我會我會我都會,但其實稍微用點技巧就會發現其實都不會、都不懂。但為什麼都不問呢?自尊心或許是一個,也有可能是學習的動力相對低落,希望家教老師雞婆的幫自己把作業都寫完。要怎麼面對這些過去經歷過許多我沒經歷過的事的學童,要怎麼幫助?研習的時候,練習的對象都是其他志工夥伴,大家都知道彼此只是在演戲而已,跟實際面臨的狀況,還是有些落差。

前幾週我被分配去教一個國中或國小大的學生數學,一坐下來他就拿出他的iPad「課本」,然後打開課本app,滑到某一頁,說:「我需要幫忙,這些是功課。」 在訝異他的課本竟然都放在iPad之餘,我心想,很好,他認為他需要幫忙,不是我自認為他需要幫忙,而且,他知道哪邊是功課,看起來應該是有進入狀況吧?我定眼一看題目,題目問的是下列a、b、c、d的收入要繳多少稅?我愣住了。我怎麼會知道要繳多少稅?題目又沒跟我說稅距跟稅率。為了保持顏面,我問了我的學生,你知道稅是什麼嗎?在他搖搖頭後我開始簡單的解釋為什麼大部分的國家都會課稅、為什麼大部分的時候,收入越多的人被課徵的稅率就會越高,解釋完以後,我問他,前面的課文有沒有解釋,他依舊搖頭。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操作他的iPad課本,我只好請他幫我左滑右滑,讓我用最土法煉鋼的方式找到一點蛛絲馬跡,不然這個功課我真的教不下去,也寫不出半題。還好,一下子就找到相關的表格了。

澳洲2012-2013會計年度的稅距與稅率

這一課叫做財務數學,除了仔細的教學童要怎麼知道自己要繳多少稅以外,還順便帶到了退休金、稅務扣繳、澳洲標準一週工作時(38小時)、加班費這些概念。在當下,我大概已經知道我今天教的這位學童完全不知道這一課在上什麼,雖然他後來看到表格時一直說我知道,但在翻到那一頁之前,他一臉茫然。我慢慢地從頭再說一次比較有能力的人可以多幫助國家照顧其他人一些的概念,然後在指著上頭的表格一個一個說明。然後帶著他想,如果一年只賺了5500元,那是這個表格的哪一個部分、如果賺了38,000呢? 其實教到最後,我還是不大確定他到底懂不懂。

這個題目其實對小孩子來說真的有點難,以38,000的收入來說,那就要先找是哪個級距,找到了之後,要理解那個級距的稅是怎麼打——4650澳幣加上對每一塊超過37,000澳幣的收入徵收30分的稅(用我們比較習慣的說法就是打30%)。這個計算中,除了加減的概念之外,還有「每一塊裡面的三十分要徵做稅收」這個「乘以」「百分比」的概念,思考的過程其實有點複雜。我不知道為什麼他一直想要按除以0.3,我想要解釋什麼是一塊錢裡的三十分時,每每被他打斷說我會我懂我知道,我想,既然他現在按計算機知道要按乘以而不是除以,那就算了吧,等下次有機會再說。

這個教學過程,我不覺得真的是只有我在付出。坦白說,我自己也默默地學到了很多東西——在這之前我只知道澳洲的稅算是重,但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重,現在我知道了;我不知道澳洲談工作時間的合約,在當地會用award這個字來講、一週標準工時是三十八小時,週末加班的話可以談前N個小時是算1.5倍(time-and-a-half),之後算 2倍(double)。當然,我的家教學生也不知道,我看完課本後重新再跟他解釋週末加班的雙倍薪水概念時,他突然很驚訝地說「真的喔?」我一點也不驚訝地解釋週末是跟家人朋友一起休閒的時間,要多做事情當然要收多點錢如此這般的邏輯等等的。 那天下完課我想了很多。我一直「知道」我自己到現在都「不知道」台灣的稅要怎麼繳,但如果我的小學是在澳洲念,我到高年級時就知道在澳洲的話,稅要怎麼繳了。

回想起以前的小學數學教育,算了好多蛋糕要切幾分之幾、雞兔同籠這些問題,當時的我雖然我知道數學有很多應用,但在課本上,我看不大到多少應用。念到國中高中時,物理課或化學課常常會有老師說這題不會是數學問題等等的,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能夠把教材做些綜合,讓學生更了解學習數學與物理或化學的關係呢?就像這樣的「財務數學」章節,一樣都是讓學生練習百分比的概念與四則運算,讓學生從小就在練習中瞭解怎麼計算自己的薪水、該繳多少稅,順道讓學生以後出去打工免於被不肖的雇主偷工時剝削、深化財務觀念,這樣的例題,不是更好嗎?

當然,數學上的推導練習未必都可以做這樣的結合改良,進入到比較高深的層次時,或許我們真的只能與方程式為伍。我想問的是,我們到底期待受過義務教育的學生知道什麼、擁有什麼能力?顯然地,從教材的編排上(至少在我自己在台灣受教育的那個階段),台灣的教育當局不期待受完義務教育的人知道一週工時有多少、要求加班需要附上1.5倍薪水或是2倍薪水並不是不合理的要求、要怎麼繳稅、養老金該怎麼準備。我們期待的是知道怎麼計算梯形面積、平行四邊形周長、證明兩個三角形是否相似,等等等的能力。我不是說這些是沒有意義的知識,只是我有點疑惑,這些知識與生活上最基本需要瞭解的知識比起來,到底孰輕孰重、先後次序該怎麼擺才對。我個人認為,當然澳洲這樣會比較好一些。

但這是教材上的好,到底澳洲的教育現場是怎麼一回事,我並不清楚。那晚我坐在沙發上想,若我像P一樣,來到澳洲短暫訪問,看到這數學教材,我大概會非常的驚艷吧,我應該沒有那樣的機會了解到,實際上是有一些孩子完全沒有聽進去的,我大概也不會這麼深刻地感受到用iPad課本的問題——無法像實體書一樣摺頁、一次輕鬆的翻頁翻到想要對答案的地方、不容易書寫筆記或者是在課本上畫自己看得懂的鬼畫符插畫)。

電子課本的利弊得失早在幾年前就有學者做了不少研究,大體上來說,參與實驗研究的學生中,使用實體書的會比使用電子書的在學習效果上來說會比較好。我看到孩子拿出iPad的驚訝,其實並不全然是因為沒有預期到他會有iPad,而是,在有這麼多實證研究表示實體書在學習上比電子書來的好的今日,澳洲的小學卻是採用電子教科書。 我很難不去想,會不會P來做幾個月的志工,到各級學校了解狀況,對澳洲的教育改革能起到的效果,會不會比起她到處飛來飛去要有效的多?至少,我覺得我已經找到一個澳洲教育經費之所以一直上升,表現卻逐年下降的可能因素了——iPad課本。

向外探尋是了解自己的方式沒錯,但是往內自省,也是挺重要的。尤其是,往內去向「受教者」學習,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極右的英國,衰亡的必然

英國繼續如此下去,衰亡是必然的。

在英國工作的外國人(嚴謹一點說,非歐盟人士),在英國從事學術工作人員拿的簽證是Tier 2簽證。這個簽證跟收入多寡沒有關係,只要政府審核通國就可以拿到。

不知道是否是這個緣故,現在在英國當博後或者是牛津劍橋拿Junior Research Fellowship,堂而皇之地給個28k pa (即28,000 per annum),甚至是低到只給22k pa的缺,所在多有。

或許我們可以說,學術工作不求物質上的回報,只要過得去就可以了。這當然沒問題。但問題是,Tier 2簽證有個非常有趣的地方,就是一個人最多只能夠連續持有Tier 2簽證六年,所以六年一到,便要提出永久居留權申請或者是離開英國。

如果可以,已經在英國長了學術的根的慘澹學術從業人員,當然不會有其他考量,提出永久居留權的申請。但有趣的事情來了,文化大國英國認為,要提出這樣的申請,申請人的年收入必須高於35k pa。這個概念是什麼呢?簡單說一下就是,在英國當大學的Lecturer(相當於台灣的助理教授)的年薪,才有申請的資格。這對部分學門的研究人員來說,根本是天方夜譚。

以專業的策展人來說,British Library跟British Museum已經不是第一次開出驚人的28k pa的薪水。第一是,在大倫敦地區生活,這樣的薪水是要逼死誰?第二是,這是全英國皆然的現象,莫非這是說,擁有如此高度專業技能的研究人員,不是人才,六年一到最好都快滾離英國不要佔用英國的資源?

對比美國最近想要放寬OPT,讓畢業生可以在美國不用煩惱簽證便可以工作三年、瑞典的只要是博士畢業生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英國的做法,只是把自己推向衰亡的必然而已。

名校光環什麼的,終究是敵不過現實的考量,可以預見的是,不久的將來,牛劍兩校將會大幅喪失爭取高階研究人才的競爭力,美國將會繼續獨大。

唉。愚蠢的政客。

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

真實世界中的Trolley Problem


朋友L昨天談到唸大學時,教官在軍訓課上怒罵李登輝在九六台海危機時,為了穩定民心(又或是害怕外資逃離?)脫口講出了共軍發射的飛彈是空包彈一事,害得時任少將的高階間諜劉連昆被發現,從而摘官、入獄、被槍決。L覺得教官應該罵的是中共,而不是李登輝。不過,坦白說台海危機的時候還很小,根本不知道那時有什麼危機可言。大概就像是我們現在要跟屁孩說南海局勢在2015~2016年間有多麼詭譎一樣困難吧。我大概可以理解,那位教官的想法大概是李登輝不把劉連昆的命當命,把軍人當狗一樣隨便犧牲。但這個「隨便」可能是有些太主觀了,但要是當時台灣真的是在崩潰邊緣,李登輝必須說其實那是空包彈呢?這就變成一個典型的Trolley Problem了——要不要放棄一個高階間諜的性命來保全整個台灣的安穩?

前陣子在學術版臉書Academia.edu上剛好也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標題是The Redirection of Bombs During WWII: a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 作者討論的案例真實發生在二戰期間,當時盟軍間諜已滲透到納粹內部,邱吉爾可以選擇透過間諜,讓納粹的炸彈往人口較不密集之處轟炸,但邱吉爾選擇不這麼做,因為讓納粹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比起倫敦市民的生命要來的重要。至於這篇文章怎麼分析邱吉爾是對是錯,就留給大家自己讀完後決定是否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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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8964896/The_Redirection_of_Bombs_During_WWII_A_Philosophical_Investigation

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廢不廢死




最近教宗說死刑不該存在,因為十誡中所說的不可殺人,也適用於罪人之上。這個把十誡近乎當成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論述*,不知怎麼讓我想到兩年前與一位前輩學者的閒聊。


在一場由TU Delft大學與牛津合辦的研討會上,有位來自巴西的前輩學者跟我一樣,都是隻身前來參加。在午餐時間時,我們像孤魂野鬼一樣,不知道該坐哪裡好。只能說,還好座位有限,這種因限制而產生的緣分,讓大家不覺得哪裡太過造作,放下裝盛著三明治的盤子,問問對方要芬達還是可樂幫忙拿個幾瓶,對話就能順利開啟。


那時吃著吃著,不知怎麼就聊到死刑。我抱怨道,許多自認為自己有批判能力的人,在論述自己的立場時,往往是透過訴諸權威來建立自己的立場,好像權威就是真理。

以廢死來說,許多人就拿康德當擋箭牌,說是,因為康德說殺人要償命,所以殺人要償命,所以不可以廢死。

這不是很荒謬嗎?同樣訴諸權威,我也可以說,因為康德說不可以殺人是無上命令,要執行死刑就要殺人,所以死刑是錯的,所以要廢死。你要訴諸康德反廢死,我也可以訴諸康德來反反廢死。到底廢死比較有道理,還是反反廢死比較有道理,重點不是康德說了什麼,而是到底哪樣的立場在理路上比較站得住腳吧?

老前輩聽到了以後,露出了種睿智的微笑,輕聲說道:「其實康德在寫死刑相關的作品時,年紀很大了。很多人說,他老了,想不清楚了。所以我們要繼續好好地想一想。」


學術會議來來去去,大家從世界各地而來,幾天過後又各自離開回到各個地方。如果有機會,希望在多讀了一點康德以後,能再與老前輩聊聊最近想一想後想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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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無上命令指的是那些道德上「無論如何」都不可以違反的律責,如殺人、說謊,這些行為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道德上合宜行為。不過,教宗論述為什麼沒人該受死刑/被殺的論述跟康德並不相同,教宗的論述嚴格來說,還是訴諸權威。至於康德怎麼說的,還請自行參考康德的〈道德形上學基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