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廢不廢死




最近教宗說死刑不該存在,因為十誡中所說的不可殺人,也適用於罪人之上。這個把十誡近乎當成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論述*,不知怎麼讓我想到兩年前與一位前輩學者的閒聊。


在一場由TU Delft大學與牛津合辦的研討會上,有位來自巴西的前輩學者跟我一樣,都是隻身前來參加。在午餐時間時,我們像孤魂野鬼一樣,不知道該坐哪裡好。只能說,還好座位有限,這種因限制而產生的緣分,讓大家不覺得哪裡太過造作,放下裝盛著三明治的盤子,問問對方要芬達還是可樂幫忙拿個幾瓶,對話就能順利開啟。


那時吃著吃著,不知怎麼就聊到死刑。我抱怨道,許多自認為自己有批判能力的人,在論述自己的立場時,往往是透過訴諸權威來建立自己的立場,好像權威就是真理。

以廢死來說,許多人就拿康德當擋箭牌,說是,因為康德說殺人要償命,所以殺人要償命,所以不可以廢死。

這不是很荒謬嗎?同樣訴諸權威,我也可以說,因為康德說不可以殺人是無上命令,要執行死刑就要殺人,所以死刑是錯的,所以要廢死。你要訴諸康德反廢死,我也可以訴諸康德來反反廢死。到底廢死比較有道理,還是反反廢死比較有道理,重點不是康德說了什麼,而是到底哪樣的立場在理路上比較站得住腳吧?

老前輩聽到了以後,露出了種睿智的微笑,輕聲說道:「其實康德在寫死刑相關的作品時,年紀很大了。很多人說,他老了,想不清楚了。所以我們要繼續好好地想一想。」


學術會議來來去去,大家從世界各地而來,幾天過後又各自離開回到各個地方。如果有機會,希望在多讀了一點康德以後,能再與老前輩聊聊最近想一想後想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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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無上命令指的是那些道德上「無論如何」都不可以違反的律責,如殺人、說謊,這些行為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道德上合宜行為。不過,教宗論述為什麼沒人該受死刑/被殺的論述跟康德並不相同,教宗的論述嚴格來說,還是訴諸權威。至於康德怎麼說的,還請自行參考康德的〈道德形上學基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