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 星期日

你可以批評他,但不可以責怪他

 前陣子我一直在思考,為什麼我對於許多「進步」發言多有保留,甚至是覺得有些過分了。

好比說,雖然我能夠理解,為什麼許多人一聽到「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種保守言論便會跳起來,我也能理解為什麼有些人會說這是個「父權壓迫結構」,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很不該,但每每家中長輩說出類似的言論時,我總有種也不能太過苛責長輩的感覺,畢竟,他們從小受到的教育便是如此。

最近聽了Susan Wolf的演講後,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一直有這樣矛盾的感受。原因很簡單,我把「批評」與「譴責」這兩個概念混在一起了。

Susan Wolf認為,要譴責一個人沒那麼容易,不是只要有犯錯就能譴責。好比說小小孩犯錯,確實是錯,可是小小孩未必對這樣的錯誤有道德上的責任。小小孩的認知能力等各方面發展,未必高到可以讓小小孩知道這是錯的、找出正確的方案,換句話說就是小小孩沒有足夠的能力去控制自己的行為。因此,我們雖然可以對這樣的錯誤指指點點,但我們不能譴責小小孩所犯的錯誤。

Wolf這個想法其實在她的經典大作sanity and the metaphysics of responsibilty時就有端倪。在這篇文章中。她指出非常威權、洗腦的社會,可能會讓人失去理智(sanity)、沒辦法判斷對錯,在這種極端社會中生活的人們,他們雖然不免犯下許多過錯,但他們未必對每個問題都有道德責任。

長輩們過去成長的年代,是戒嚴、是白色恐佈、是洗腦愛國教育,除非我們認為這段時期「其實沒那麼糟」,不然我們很難說說這些長輩們對這些想法、作為有完全的道德責任,因此我們可以譴責他們。

如果過去真的是如此的壓迫,那麼,我們或許該接受Wolf的說法,認為他們的sanity受到損害,應給予他們多一些同理,而非譴責。

Wolf做出這樣的區分,實在是醍醐灌頂啊!不愧是我非常喜歡的一位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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