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翻譯)論證型寫作的七宗罪

這篇文章翻好很久了,只是一直放在硬碟內,忘了拿出來分享。原文是由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n Irvine的Professor P. Kyle Stanford所寫,經教授同意後翻譯公開於網路上。有需要的網友歡迎轉錄,注明出處即可。

Stanford教授雖然教的是哲學,但是分析寫作的基本道理,可以適用於每個學科。這或許是為什麼,申請美國研究所時,大部份的系所會要求申請者要考GRE,GRE不只考閱讀、數學,也考「分析寫作」。考生要對一篇短文以及一個陳述進行分析,然後論述自己的想法。這樣的寫作,台灣少有訓練。台灣國文老師喜歡記敘兼抒情;英文考看圖寫作要學生發揮創意。也難怪,台灣學生大部分在GRE的分析寫作部分沒辦法寫超過3.0,這個分數的PR值是可怕的低的10左右。雖然不是每個系所都在乎分析寫作的分數,但是想要在國外做好學術,一定要要求自己能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心存僥倖。申請上學校可是自己念不下去、被請出去的,所在多有,只是大家不會在網路上說而已。




以下正文分享:



原文出處:The  Seven Deadly Sins of Argumentative Writing




作者:Professor P. Kyle Stanfor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n Irvine
翻譯:Pei-hua Huang

一般常見問題

一、微言大義:言簡意賅不總是個美德
一般來說,要回答一個問題,不管題目只是一句話還是一段短文,我們要不是寫篇文章,就是弄一份報告。「微言大義」這條罪名,針對的就是那些過於精簡的文章。過於精簡是指,針對問題,寫文章時只挑那些重點中的重點,用最短的篇幅,寫出一個勉強、可能、大概算是「完整」的作品。這樣的策略或許在默背型的考試是上策,畢竟多寫就有機會多錯,但是不管是報告還是考試,短文寫作不能用這種心態面對。

一篇文章的品質,主要取決於寫作者呈現議題的手法:在作業要求的範圍內,切入得多深、多廣,例子的說服力多強等等。從這方面來看,論文其實沒有真正寫完的一天,我們能做的,只有在時限內,盡量提升文章的品質。寫作的重點並不在於可以用多短的篇幅寫出一篇「言簡意賅」、原則上有回答到問題的文章,而是應該把回答問題當作是展現自己的機會。你可以借由你的作品,展現你的論證有多有創意、多細緻、多有說服力,讓人知道你對課堂相關資料的瞭解有多深、獨立思考批判的能力有多好。



二、濫竽充數:字數不代表分數
在另外一方面,寫作時也不應該為了避免「說得太少」,就將許多與文章題旨無關的材料寫進去。即便那些東西在課堂上討論過、老師也曾指派那些材料作為指定閱讀。

很多理科與其他科系的學生似乎常覺得,鬼扯的能力是自己與人文社會科學生最大的差異。他們常常覺得,人文社會學科的學生就是很會把華而不實的屁話寫得雋永無比。(確實,這常常被認為是文院學生的必備技能,而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時候學生會偏好選修不大需要寫報告的課)。

我可以保證,這種「寫作技巧」不是我們(哲學家)要的,文章的好壞也不是來自於詞藻是否華麗。在一篇文章中用上許多修辭技巧沒什麼不好,但是評量報告時,文中使用的修辭或是與論旨無關的討論,並不會影響最後的成績。比較重要的是,在交出作品前,你有沒有好好檢查稿件,試著向自己解釋這篇文章的架構,看看是不是每一段、甚至每一句話都對自己想論證的立場有所貢獻。舉個例子,順稿件時,心中可能會出現的獨白::在這邊,我提出證據來支持X這個主張。為什麼要找證據給X主張?因為沒有X主張的話,我就沒辦法好好的論述我想支持的Y主張。文章中我想論述的三大主張,就會少了一角,沒辦法得我最終要提出的結論。

修稿時,如果發現有些部分其實跟自己的論證不大相關,那也只能忍痛刪去。不要因為自己在那些文段上花了許多心力就不忍下手,因為保留那些部分反倒有可能減弱文章的力道。留下那些段落會讓文章變得卡卡的,不這麼好讀,跟不上論證的讀者可能就會因此覺得你的文章不太有說服力。除此之外,對讀者來說,這也顯示出作者並不清楚哪些議題與其論旨有關。

選材是寫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作者必須要從不同的材料中挑選所需、去蕪存菁,以便保持文章的邏輯一貫。一篇條理分明、說服力佳的文章,其實也告訴讀者作者本人對編修工作的重視。




攻擊對手的立場或是論證時的問題

三、過度引文:消化分析再寫作方是上策
缺乏經驗的寫作者常常會直接引下一大段文字,用這樣的方式來談文中要處理的論證或是觀點。但是,冗長的引文只會告訴讀者(包含你的助教),你知道可以從哪一本書的哪一頁找到這段話,而不是你真的了解那段文章。引文時必須再三斟酌,尤其是篇幅較長者。若情況允許,寫作時應盡量以自己的文字闡述課題,將引用作為幫助讀者了解自己立場的工具,並且盡量精簡。(通常,若只是要討論論證的內容,應該盡量避免引用一整個段落。除非論證中的用字可以有不同的詮釋,才需要引用原文加以討論。)

比起直接引用,用自己的話來重述他人論證,也更能顯現對文本的掌握。所以,可以的話,撰寫課堂報告時盡量不要用上課聽過的例子,自己想幾個例子會更好。一般來說,一篇文章裡有越多屬於自己的創見越好,這些想法可以是相關於己方或反方立場的論述的,也可以是與文中討論的議題有關。


如果文章內提及任何不是你自己原創的想法,像是歷史事實、他人的論證、轉述或是觀點,你都應該如實引用,告知讀者出處。即便不是直接複製貼上別人的文章,將他人的觀點運用在自己的文章中而沒有給予應有的尊重(acknowledgement),都是「抄襲」。我非常重視抄襲這個問題,而且……大多數的時候,要查出文章是否涉及抄襲其實很容易。

四、惡意曲解:不友善的詮釋只會弱化自己的論證
要寫好一篇論說文,有一項重要的工作便是仔細閱讀你想要討論的觀點、論證。這是因為,你所要討論的論證,結構通常較為複雜,可以有很多種切入方式。下筆前一定要好好思考,究竟哪一種詮釋路徑最為適合。就是在這個階段,很多人一不小心便犯下「惡意曲解」之罪,用了比較不友善的方式詮釋別人的說法。

當你被迫在詮釋上作出抉擇時,像是:到底要將別人的說法讀成說服力較強的論證,還是較弱的論證?你應該預設作者是想提出較強的論證,或是作者應該是在幫一個比較合理的觀點辯護。比方說,寫作時可能需要思考,提出某某論證的人,是否真的預設了科學研究中「從未」有過弊案,還是說,他說的是科學界「很少」發生弊案,通常只有少數情節重大的案子會引起關注。

如果你可以選擇詮釋的方法,你應該選擇後者這種較為合理的假設作為詮釋的基礎。一般來說,一個比較友善的讀法或詮釋,可以讓一個論證或立場達到最強的效果,同時也能與文中其他的論證取得邏輯一致;而不友善的讀法,則無視了論證其實不需弱到如此程度才能與其他文段不相衝突的事實,過度減弱了他人的說法。選擇比較友善的詮釋方法,不只可以讓你的讀者知道你很公正地對待你的對手,這麼做,還能大大提高你的文章的重要性——你的文章除了精辟的論證以外,沒有任何無聊又愚蠢的傻話。

五、揮空拳:看準目標再出拳會更好
如果想要寫出富有說服力的駁議文,一定要讓讀者知道你提出的挑戰為什麼很重要:

如果你想要指出某人的觀點會引發一些他自己也沒注意到的問題,那你就需要解釋,為什麼那個論證推論出的結果令你難以接受,為什麼對方應該要修正說法來避免這個問題。

如果你想要論述的是某個作者用來支持其論證的前提不夠有說服力時,你該做的不是直接指出文中的某個預設可能有問題,或者用反詰法說「誰說這是真的呢?」。要知道,寫作時你就是評審,你應該說明這些前提的在該論證中的重要性,然後盡可能的讓讀者知道那些前提出錯的理由。

如果你的反駁會迫使對手作出修正以避開你的攻擊,你仍須記得解釋這個修正有多重要,是不是會重要到迫使對方放棄原先的觀點。寫作的大原則之一就是,永遠記得告訴讀者為什麼自己提的反論很重要。寫作時也務必要再三確認,你對手無法輕易對你的論點說:「這些反駁有些道理,但是這不會對我的結論有什麼重大的影響。」


建構論證時的問題

六、「我覺得……」:讀者要的是論證而不是你的感想

在寫論證時,欠缺經驗的作者常常會將文章變成心得分享會,而不是提出論證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最慘的是,這些菜鳥有的時候連這兩者的差異都看不出來。如果你告訴讀者,你因為某人的結論跟你珍視的某些信念相衝突而不接受它,這時,這個「因為」並沒有帶出一個可為你的立場辯護的論證。告訴讀者自己的兄弟是因他人酒駕而死,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你對酒駕議題有激烈的反應、你會強烈反對某人所說的「應該減輕對初次酒駕的刑責」,但這並沒有提出任何讓讀者支持你的立場的理由,也沒有攻擊到支持減輕初次酒駕刑罰的論證。

寫作的大原則之一,就是找出好方式來推銷自己的觀點,提出「理由」告訴讀者,為什麼他們應該支持你的想法,而非你反對的一方。缺乏寫作經驗的人在討論他人作品時有時也會犯這個錯誤,他們在討論時變成單純地向自己的讀者「報告」、「點評」別人的信念,反而忘記評價他人用來支持該信念的論證。



七、鴕鳥心態:假裝問題不存在

如果寫作時不能想出任何一個論證來挑戰自己的立場,那這篇文章大概是在幫一個很無聊的主張辯護,比方說,一個毫無爭議的宣稱。缺乏經驗的作者有時候會以為,最好的寫作策略就是忽略可能的攻擊來「保護」自己的論證,這樣一來,讀者就不會發現有一些威脅自己論點的論證存在(尤其是當這些作者無法想到任何有說服力的論點來回覆那些攻擊時)。這不對。

增強論證力道的最好辦法,就是直接面對所有你能設想到反駁。尤其,當這些反駁很容易被想到,或是就算你不提,那些聰明、有背景知識的讀者(像是你的助教)也能想出來的時候,你更應該這麼做。有的時候,回應這些可能的攻擊,可以幫你把你支持的立場修得更細緻。要是你想不出任何有說服力的說法來回應,這時,作為一個寫作者,你可能要重新思考一下,是不是應該要放棄自己正在辯護的立場。


被好的論證說服不是什麼很丟臉的事情,而且這也不代表先前做的一切工作都成徒勞。畢竟,說服自己的反論可以回收使用,你之後也可以用這些材料寫篇文章來批評自己原本支持的立場。

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

哲學家的小確幸

前幾天跟流亡海外的朋友聊天,講到某某某的近況如何如何。我說:「他帶著老婆離開鬼島,開始一直想追求的新生活,應該頗開心吧?

同是哲學家的友人,並沒有如各位觀眾所想像的,開始了一串的「子非魚、安知魚之樂?」等涉及知識論、他心問題的對話。他只說了:「不,他一定不快樂。」

我感到疑惑。而且,沒有論證,怎麼能說服我呢?我開始著手打字,要求朋友給我「幸福的充分條件」,讓我知道要怎麼樣才能說某某人開心、某某人幸福。沒想到,字還沒打完,優秀的哲學家就說了:

「我不需要給你論證,我只要定義:『凡是帶著老婆、離開鬼島的人,都不開心』就好了。」

一見此話,我大為震懾。不愧是哲學家,我們就改變一下定義,就好了嘛!就像,解決不了Hume在causation上提出的問題,那我們就改變一下定義就好了嘛!比方說,就說,這個因果呢,其實是一種範疇(category),是a pure concept of the understanding,就好了嘛!

這樣歡愉的嘴砲,就是哲學家的小確幸吧!

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象牙塔內、迷途

一個朋友今天跟我說:「困住了。看著你的臉書訊息,那些研究的快樂,我好像也受到了鼓舞,可是,我困住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研究什麼,自己的研究又有什麼意義。」

我突然覺得,好像看到了一年前的自己。總是有人好像一帆風順,對自己的題目感到無比自豪,有用不完的熱誠可以投入研究。而我自己呢?第一次到高緯度的國家討生活,兩三個禮拜見指導老師一次,兩個月內要做完一個題目。我好像在汪洋大海中泅泳,拼了命的想要抓住一根浮木,也不管它會帶我飄向哪——寫出東西、拿到學位,比什麼都重要。

讀哲學,研究工作基本上就是讀書了解別人的論證、找論證中的問題、跟對方對幹。我常笑說,哲學沒有那麼高尚,哲學不過就是比較專業一點的ptt八卦版戰文,哲學家就是在大哉問、小論證中打滾,一言以蔽之,嘴砲。知識是什麼?證成知識的條件又是什麼?道德律條是否放諸四海皆准?科學解釋到底解釋到什麼東西?這個世界?還是理論模型?諸如此類的問題,乍聽之下,都饒富趣味,但是,你願意為這些問題奉獻一生嗎?這,才是做哲學的問題。花一個晚上了解David Hume怎麼講因果關係,覺得自己學到了什麼東西,跟,花兩三個月、二十年,研究Hume的因果關係以及相關哲學議題,是兩回事。新鮮感過後,覺得自己的研究沒有意義,只是嘴砲,只是論證,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

一年以前,我寫了一份自己也不喜歡的研究計劃,我知道那份計劃在稍微改改,應該還算是跟得上整個論爭潮流的計劃,但是我完全不想改,因為我覺得沒有什麼意義。我甚至有一種感覺,如果我就這樣念上去,所謂的無縫接軌,我大概會得憂鬱症,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在英國念research degree,最大的好處大概就是有很多時間跟自己對話。沒有太多的修課規定,愛怎樣就怎樣,要去圖書館窩著、要去旁聽、要在家上臉書耍廢、要天天去clubbing,通通都可以,文章品質夠,就給過;不夠,就滾。因為沒有修課,所以自然也沒有課堂報告,沒有機會在困頓的時候,靠老師給的一個A肯定一下自己。第一個學期,就花在一篇論文上,十月開工,十一月交,一月才知道兩位匿名評審老師怎麼看自己的作品,不安定感、焦躁、壓力,通通一起來。很多個夜晚,我覺得自己不適合走下去,因為我不樂在其中。我不喜歡我的文章、我不喜歡為了通過學位評鑑而寫文章,還有,我也不喜歡我自己:懦弱、自卑、反應慢。我不知道我哭了幾次,總有種,辜負了很多人的挫折感(謝謝D、W、M、C這幫朋友,那時常給我鼓勵,雖然我通常還是繼續哭...)。

所以,我決定不要這樣下去,這樣下去,真的會得憂鬱症。交完碩士論文之後,我跟朋友一起到巴斯玩,還看了可愛的castle combe,然後自己一個人飛到布達佩斯,跑去維也納散步、找在英國認識的德國友人,最後從紐倫堡回到英國。遊山玩水,看看Caravaggio, Rembrant,喝喝啤酒享受夏日燦陽。一時之間,坐在上個世紀維也納學派聚會之處(café central)的我,喝著一樣的咖啡、吃著一樣的蘋果派,也真心覺得,唸書什麼的,有什麼樂趣?C'est la vie!這才是生活

幸與不幸,很難三言兩語帶過。抱持著「我就是不想念了」的心情回台灣後,反而接連遭遇許多把我拉回象牙塔的機緣。抱持著沒魚蝦也好的心態,要跟國內某出版社簽約,寫一本給大眾看的哲普書的那天下午,臨時得飛北京。剛回台、又出國,有朋友笑說:「你不是在出國的路上,就是正在國外」,好像也沒有說錯什麼。人生第一次到天朝,親眼看見富豪之家與街道上那些不知怎麼在京師生存的農民工的差距,那樣的衝擊突然把我帶回哲學——媽的,到底什麼是平等與正義?那時我才發現,比起科學定律到底是不是應該放諸四海皆准、科學解釋是不是根本只作用在理論模型上,我其實更在乎到底什麼是平等,我更在乎我的研究有沒有機會成為政策論述的基底。

繞來繞去,現在又想繼續念了。我也不知道,要真開始念博士,我會不會又在這既熟悉又陌生的象牙塔內迷路。只是,在這個當下,我想要做哲學的心情,就跟那個當下,不想繼續研究的心情,一樣真確。若有一天,我要感謝誰,真要謝,就真的只能謝天了。謝謝老天爺給我那麼多的刺激與衝擊,讓我更了解我自己。未來,我應該還會有很多的迷惘,還需要更多的幫助,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