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教育中的主次


我常常在想,什麼是必要的、什麼是次要的。畢竟時間有限,金錢跟精力也有限,就算是天才,也無法在任何領域都有所成就。更何況,每個人都不一樣,又何必要將所有人的期望與理想都列入自己的bucket list上,搞的自己裡外不是人?

我覺得教育的規劃也是一樣。我跟台灣的朋友分享澳洲學童的稅務練習題時,每個人都覺得非常的驚艷,覺得這樣的編排確實比我們當年在台灣時學得好。但除了數學以外,其實每個科目的規劃也都是得要有主次不是嗎?

我這幾年對台灣文為社會學科的義務教育最感到不滿意的,大概是在「表達能力」的培養上。沒錯,國中會考現在要考作文,大學聯考的國文也一直都有考作文,可是那樣的作文訓練以及用以作為基礎的國文、歷史、地理、外文訓練,是充足的嗎?

不用統計也知道,我們的國文作文教育想要培養的是很會寫「記敘兼抒情」文體的小文學家,我考大學那年,作文的題目是「如果能回到過去」,我順應著這個潛規則,就寫了個想像抒情,寫說回到宋朝會如何如何(那陣子我很沈迷在研究宋朝的庶民生活,我覺得宋朝真是一個太妙了的朝代),後來也還是拿了個A還是A+,實在忘了。但我一直覺得奇怪,為什麼我們的教育是要把人培養成很會寫這種文體的「小文學家」?我以為,在這個社會上,更重要的讓每個人都能夠清楚闡釋自己想法,讓每個人都成為「好公民」,成為好公民以後,我們再來談要不要成為「好文學家」。如果只是很會抒發情緒,卻無法將背後的理路梳理的好,那會不會字裡行間的溫情其實背後住著的是一個一個的歧視、迂腐呢?

雖然美國的教育也是千瘡百孔,但他們的高中考大學時要考的SAT測驗,裡頭的作文題目,讓我覺得至少在此,美國教育是抓出主次的。SAT的作文題目會是類似「你認為學生應該要穿制服嗎?有的人認為應該要穿制服,因為制服可以凝聚團結感。有的人則認為不應該,因為制服限制了穿衣服表達自己的自由。你的想法是?」

幾乎每個學生都會遇到穿不穿制服的問題,但到底穿還是不穿,每個人背後的想法都不一樣。如果覺得能凝聚團結感,那就要好好說明為什麼透過「制服」就能有團結感、團結感為什麼重要,等等的,而不是好像團結感放在那就成為不需要論述的神主牌。而認為不應該的,也需要回答為什麼穿衣服表達自己的自由是那麼重要的事情、穿制服真的就沒有表達自己的自由嗎等等等的。練習把自己的價值觀、支持那些價值觀的理路好好說明清楚,這不是每個當代公民都需要的能力嗎?雖然這樣的論述未必有文彩,也未必能像莎士比亞的文字一樣流傳千年,但,有人規定每個人都要成為文豪嗎?在這個社會,先成為能夠好好參與公眾事務、表達自己的想法、審視既有的結構體制的公民,不是比成為文豪要來的重要嗎?

先前聯考的「舉重若輕」或者是我當年考的「如果能回到過去」,我認為不是很好的作文表達訓練的原因有很多(是的,我不想要訴諸讀者對聯考的負面情緒,因為情緒而認同我,我想要的是用理路來說服我的讀者)。其中一個,是沒有脈絡,讓學生必須要望文生義之外,這還讓學生無形中產生了斷章取義的習慣。我跟朋友常常很疑惑,為何麼一篇文章寫得好好的,卻有些人就只是針對裡頭幾個字詞大做文章,完全不管這樣的詮釋會不會根本無法跟其他的文段契合,當然我們沒有做什麼系統化的研究,確切的原因無法了解,但我們不由得懷疑,會不會我們的作文教育總是鼓勵學生「發揮想像力」,也有對這種奇怪的現象有些幫助。

另外一個問題則是,有些題目真的是為難考生,就以舉重若輕來說,我完全可以想像,有些孩子這輩子真的沒碰到需要舉重若輕的人生關卡,那寫出來的東西膚淺浮誇不真實,不也是剛好而已?難道人生沒有太大的挫折也是一種罪過?又,這題目一出,不就已經限制了學生論述的方向?讀懂題目,沒有把題目誤會成「避重就輕」的學生,誰會不知道老師「要」的是什麼?就算是讀錯好了,這是學生的問題還是出題者的問題?我直到大考中心公布題目的那天,我都沒聽過舉重若輕這個成語,今天考的是作文表達的能力,不是知不知道舉重若輕的意思,如果出題者選了一個學生無法有意義的表達的題目,這到底是誰的問題呢?是學生書讀得少、缺乏生活體驗呢?還是出題者自以為是呢?

當我們很疑惑,為什麼問台灣的孩子他們在想什麼、認不認同某某價值觀時,大多數的人總是吱吱唔唔的時候,我們或許要回頭先檢討一下,到底這個教育提供了什麼樣的幫助。在我受義務教育的階段,國文課上我學到了明喻、暗喻,排比、對仗、映襯、對襯、疊字,寫了無數的考試卷,知道李白的字與號,卻沒有任何一課是在教我表達我是誰、我在想什麼。

歷史考試要我回答大同書是康有為的作品,但我從來沒有被要求去讀一讀到底大同書在寫些什麼,自然也無從與師長、同學討論到底大同書該不該放入課本——大同書中有非常多非常誇張的種族歧視言論,我現在看,完全看不出為什麼要特別背誦康有為寫了大同書,這對我思想上的啟發一點幫助都沒有,若真要放,也是讓學生有機會讀讀裡面讓人「驚嘆」的「原創思想」,大家一起討論討論為何這些論述狗屁不通,順便瞭解一下歷史上的大人物也不過爾爾,國中生也是可以對其品頭論足一番。

公民課本要我背誦美國的總統制跟不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中華民國的總統制的差異、瑞士的政治體制、英國的議會系統(真的!我記得國中有!),但問題是,這些體制都是會隨著時間改動的,更重要的不是帶著學生一起去思考代議制度的起源是什麼?代議制度在當代有什麼樣的問題?我們希望活在什麼樣的社會?這些更為核心、不會因為時間過去而改動的問題嗎?我還記得國中時的公民課,有一大部分是在背幾歲可以參選議員、參選立委、參選市長、參選總統,背這個到底有什麼意義...?

我們的教育花太多時間在這種細枝末節的背誦上,花太少時間在培養核心的骨幹上。我當然理解,這跟考試制度等,有密不可分的關連在,但是教育作為一個有機體,並不是沒有改變的可能。更多時候,只是願不願意改變而已。就如作文題目,既然都是要人工閱卷,那把舉重若輕換成我們該不該穿制服,有什麼困難呢?我覺得,一點都不難。


P.S.
康有為的大同書中文的維基百科是這樣寫:

在書中,康有為系統設計了一個人類大同社會,涉及政治、經濟、社會多個方面:政治民主,人人平等;經濟公有,人無私產;社會和諧,無家無國。

但實際上他怎麼說呢?
惟黑種之人,鐵面銀牙,目光睒睒,上額向後,下頦向前,至蠢極愚,望之可憎可畏;其與白人、黃人資格之相遠也,有若天仙之與地獄之鬼也,豈止西旅、南威之與無鹽、嫫母哉!印度尚可,非洲尤甚,幾無妙藥可以改良矣。蓋生當熱帶之極,積百千世傳種之所成,故其黑如漆,熱氣發洩,傳種既愚,愈傳而愈甚,誠非一日之可變易也,此真聖醫之所束手矣。雖欲易種,而誰與易之,黃、白二色人豈肯與通婚哉?雖重賞無濟矣。倫敦昔開人種會,有學問之女與非洲黑人交者,此偶試之耳,必無多人願之矣。美國人言平等,而不肯舉黑人入仕,不許黑人入客店,不許黑人坐頭等車,同席有黑人者,雖宦學必不齒焉。即有賢總統力扶之而無補也,實色不同也。然則如之何?然而轉移之亦非絕不可也,但多需歲月耳。以吾觀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黃藍,華人亦然,則皆以土地移人面色而已。以英人之白而易變退化若此,則黑人之進化改良者,當亦以移地而得之矣。擬空全球熱帶之地,不以居產婦、嬰兒,但供農、工、商、牧之用。其現居熱帶之黑人皆移居美洲、加拿大中及瑞典、挪威之北,以實空虛,改其服食,去其食生蟲、毒草之脹腹而害體者,經二三百年,傳四五世後,顏色必可變為棕色。更懸重賞,令棕人之婦女與之合婚,其賞仁人寶星亦曰「改良人種」,經數百年必可大改色矣。

摘自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ctext.org/dictionary.pl#char20043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下文自己多看看。我認為當然康有為有他的時代限制,但是把這個時代限制攤開來看、跟學生一起討論康有為之所以有這些想法的可能原因、我們自己是不是也有一些類似康有為的思考盲點,這不是更有意義一些嗎?

教育隨想

教學相長這四個字,講的是教學者與學習者之間的關係——教學者與學習者其實同時也是學習者與教學者。在理想的教學過程中,沒有人是純然的施予,也沒有人是純然的接受。兩者的關係是平等的。「理想的」情境中,該是如此。

在一次校友會的社交活動上,畢業自O校的P博士告訴我,她現在在一家教育智庫工作,主要的工作就是幫助代議士、政府相關官員了解,到底為什麼澳洲政府近年來的教育支出節節高升,但是在國際上的評核表現(如PISA)卻屢屢下降。一向對教育議題感興趣的我,聽到澳洲竟然有專門處理教育議題的智庫,便好奇的問了她具體的研究方法是怎麼做。我想,若有什麼可以移植到台灣的,那我可以快快偷學一下,之後轉傳給在台灣教育部門的朋友。

執行的方法,讓我滿意外的。大體而言就是飛到在國際評核中表現的好的地區,與當地教育官員等人訪談,之後便是撰寫報告,看能否移植到澳洲。P說她這一年來已經飛了多倫多、芬蘭、新加坡等地,接著要到香港跟上海。這樣只能在當地短暫停留幾日就要離開,我很疑惑到底能否真的了解各個體系的優劣,就算與官員以外的一線教師見面,也很難深談吧。

我笑著點點頭,向P說,這是不容易的田野啊,妳考察的不只是教育制度,其實還包含了社會文化跟政治經濟結構。P像是找到知音一樣地抓著我的手說:「沒錯,這是一個體系,妳很難真的抽取出某個元素然後應用在澳洲的教育體制內。」「像新加坡,妳如果知道他們的職場晉用文化、升學制度,妳就不會訝異他們在那些評鑑中表現的好了;他們是用生命在唸書啊。妳們澳洲人希望孩子的放棄出門踢足球、跟家人露營的『學習機會』,換來國際評核上的亮眼學業表現嗎?」其實這話也不用問,我倆都知道答案。而這也是P的挫折來源吧,飛了那麼多地方,花了這麼多經費,到頭來得到的是一個個無法移植的研究報告。

最近隨著在澳洲的生活穩定下來了,終於開始做一直想做的事情——當難民小朋友的免費家教。幾次家教下來,發現先前學校的教育志工社團開的研習課程所談到的問題都是真的,像是有的孩子告訴你我會我會我都會,但其實稍微用點技巧就會發現其實都不會、都不懂。但為什麼都不問呢?自尊心或許是一個,也有可能是學習的動力相對低落,希望家教老師雞婆的幫自己把作業都寫完。要怎麼面對這些過去經歷過許多我沒經歷過的事的學童,要怎麼幫助?研習的時候,練習的對象都是其他志工夥伴,大家都知道彼此只是在演戲而已,跟實際面臨的狀況,還是有些落差。

前幾週我被分配去教一個國中或國小大的學生數學,一坐下來他就拿出他的iPad「課本」,然後打開課本app,滑到某一頁,說:「我需要幫忙,這些是功課。」 在訝異他的課本竟然都放在iPad之餘,我心想,很好,他認為他需要幫忙,不是我自認為他需要幫忙,而且,他知道哪邊是功課,看起來應該是有進入狀況吧?我定眼一看題目,題目問的是下列a、b、c、d的收入要繳多少稅?我愣住了。我怎麼會知道要繳多少稅?題目又沒跟我說稅距跟稅率。為了保持顏面,我問了我的學生,你知道稅是什麼嗎?在他搖搖頭後我開始簡單的解釋為什麼大部分的國家都會課稅、為什麼大部分的時候,收入越多的人被課徵的稅率就會越高,解釋完以後,我問他,前面的課文有沒有解釋,他依舊搖頭。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操作他的iPad課本,我只好請他幫我左滑右滑,讓我用最土法煉鋼的方式找到一點蛛絲馬跡,不然這個功課我真的教不下去,也寫不出半題。還好,一下子就找到相關的表格了。

澳洲2012-2013會計年度的稅距與稅率

這一課叫做財務數學,除了仔細的教學童要怎麼知道自己要繳多少稅以外,還順便帶到了退休金、稅務扣繳、澳洲標準一週工作時(38小時)、加班費這些概念。在當下,我大概已經知道我今天教的這位學童完全不知道這一課在上什麼,雖然他後來看到表格時一直說我知道,但在翻到那一頁之前,他一臉茫然。我慢慢地從頭再說一次比較有能力的人可以多幫助國家照顧其他人一些的概念,然後在指著上頭的表格一個一個說明。然後帶著他想,如果一年只賺了5500元,那是這個表格的哪一個部分、如果賺了38,000呢? 其實教到最後,我還是不大確定他到底懂不懂。

這個題目其實對小孩子來說真的有點難,以38,000的收入來說,那就要先找是哪個級距,找到了之後,要理解那個級距的稅是怎麼打——4650澳幣加上對每一塊超過37,000澳幣的收入徵收30分的稅(用我們比較習慣的說法就是打30%)。這個計算中,除了加減的概念之外,還有「每一塊裡面的三十分要徵做稅收」這個「乘以」「百分比」的概念,思考的過程其實有點複雜。我不知道為什麼他一直想要按除以0.3,我想要解釋什麼是一塊錢裡的三十分時,每每被他打斷說我會我懂我知道,我想,既然他現在按計算機知道要按乘以而不是除以,那就算了吧,等下次有機會再說。

這個教學過程,我不覺得真的是只有我在付出。坦白說,我自己也默默地學到了很多東西——在這之前我只知道澳洲的稅算是重,但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重,現在我知道了;我不知道澳洲談工作時間的合約,在當地會用award這個字來講、一週標準工時是三十八小時,週末加班的話可以談前N個小時是算1.5倍(time-and-a-half),之後算 2倍(double)。當然,我的家教學生也不知道,我看完課本後重新再跟他解釋週末加班的雙倍薪水概念時,他突然很驚訝地說「真的喔?」我一點也不驚訝地解釋週末是跟家人朋友一起休閒的時間,要多做事情當然要收多點錢如此這般的邏輯等等的。 那天下完課我想了很多。我一直「知道」我自己到現在都「不知道」台灣的稅要怎麼繳,但如果我的小學是在澳洲念,我到高年級時就知道在澳洲的話,稅要怎麼繳了。

回想起以前的小學數學教育,算了好多蛋糕要切幾分之幾、雞兔同籠這些問題,當時的我雖然我知道數學有很多應用,但在課本上,我看不大到多少應用。念到國中高中時,物理課或化學課常常會有老師說這題不會是數學問題等等的,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能夠把教材做些綜合,讓學生更了解學習數學與物理或化學的關係呢?就像這樣的「財務數學」章節,一樣都是讓學生練習百分比的概念與四則運算,讓學生從小就在練習中瞭解怎麼計算自己的薪水、該繳多少稅,順道讓學生以後出去打工免於被不肖的雇主偷工時剝削、深化財務觀念,這樣的例題,不是更好嗎?

當然,數學上的推導練習未必都可以做這樣的結合改良,進入到比較高深的層次時,或許我們真的只能與方程式為伍。我想問的是,我們到底期待受過義務教育的學生知道什麼、擁有什麼能力?顯然地,從教材的編排上(至少在我自己在台灣受教育的那個階段),台灣的教育當局不期待受完義務教育的人知道一週工時有多少、要求加班需要附上1.5倍薪水或是2倍薪水並不是不合理的要求、要怎麼繳稅、養老金該怎麼準備。我們期待的是知道怎麼計算梯形面積、平行四邊形周長、證明兩個三角形是否相似,等等等的能力。我不是說這些是沒有意義的知識,只是我有點疑惑,這些知識與生活上最基本需要瞭解的知識比起來,到底孰輕孰重、先後次序該怎麼擺才對。我個人認為,當然澳洲這樣會比較好一些。

但這是教材上的好,到底澳洲的教育現場是怎麼一回事,我並不清楚。那晚我坐在沙發上想,若我像P一樣,來到澳洲短暫訪問,看到這數學教材,我大概會非常的驚艷吧,我應該沒有那樣的機會了解到,實際上是有一些孩子完全沒有聽進去的,我大概也不會這麼深刻地感受到用iPad課本的問題——無法像實體書一樣摺頁、一次輕鬆的翻頁翻到想要對答案的地方、不容易書寫筆記或者是在課本上畫自己看得懂的鬼畫符插畫)。

電子課本的利弊得失早在幾年前就有學者做了不少研究,大體上來說,參與實驗研究的學生中,使用實體書的會比使用電子書的在學習效果上來說會比較好。我看到孩子拿出iPad的驚訝,其實並不全然是因為沒有預期到他會有iPad,而是,在有這麼多實證研究表示實體書在學習上比電子書來的好的今日,澳洲的小學卻是採用電子教科書。 我很難不去想,會不會P來做幾個月的志工,到各級學校了解狀況,對澳洲的教育改革能起到的效果,會不會比起她到處飛來飛去要有效的多?至少,我覺得我已經找到一個澳洲教育經費之所以一直上升,表現卻逐年下降的可能因素了——iPad課本。

向外探尋是了解自己的方式沒錯,但是往內自省,也是挺重要的。尤其是,往內去向「受教者」學習,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極右的英國,衰亡的必然

英國繼續如此下去,衰亡是必然的。

在英國工作的外國人(嚴謹一點說,非歐盟人士),在英國從事學術工作人員拿的簽證是Tier 2簽證。這個簽證跟收入多寡沒有關係,只要政府審核通國就可以拿到。

不知道是否是這個緣故,現在在英國當博後或者是牛津劍橋拿Junior Research Fellowship,堂而皇之地給個28k pa (即28,000 per annum),甚至是低到只給22k pa的缺,所在多有。

或許我們可以說,學術工作不求物質上的回報,只要過得去就可以了。這當然沒問題。但問題是,Tier 2簽證有個非常有趣的地方,就是一個人最多只能夠連續持有Tier 2簽證六年,所以六年一到,便要提出永久居留權申請或者是離開英國。

如果可以,已經在英國長了學術的根的慘澹學術從業人員,當然不會有其他考量,提出永久居留權的申請。但有趣的事情來了,文化大國英國認為,要提出這樣的申請,申請人的年收入必須高於35k pa。這個概念是什麼呢?簡單說一下就是,在英國當大學的Lecturer(相當於台灣的助理教授)的年薪,才有申請的資格。這對部分學門的研究人員來說,根本是天方夜譚。

以專業的策展人來說,British Library跟British Museum已經不是第一次開出驚人的28k pa的薪水。第一是,在大倫敦地區生活,這樣的薪水是要逼死誰?第二是,這是全英國皆然的現象,莫非這是說,擁有如此高度專業技能的研究人員,不是人才,六年一到最好都快滾離英國不要佔用英國的資源?

對比美國最近想要放寬OPT,讓畢業生可以在美國不用煩惱簽證便可以工作三年、瑞典的只要是博士畢業生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英國的做法,只是把自己推向衰亡的必然而已。

名校光環什麼的,終究是敵不過現實的考量,可以預見的是,不久的將來,牛劍兩校將會大幅喪失爭取高階研究人才的競爭力,美國將會繼續獨大。

唉。愚蠢的政客。

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

真實世界中的Trolley Problem


朋友L昨天談到唸大學時,教官在軍訓課上怒罵李登輝在九六台海危機時,為了穩定民心(又或是害怕外資逃離?)脫口講出了共軍發射的飛彈是空包彈一事,害得時任少將的高階間諜劉連昆被發現,從而摘官、入獄、被槍決。L覺得教官應該罵的是中共,而不是李登輝。不過,坦白說台海危機的時候還很小,根本不知道那時有什麼危機可言。大概就像是我們現在要跟屁孩說南海局勢在2015~2016年間有多麼詭譎一樣困難吧。我大概可以理解,那位教官的想法大概是李登輝不把劉連昆的命當命,把軍人當狗一樣隨便犧牲。但這個「隨便」可能是有些太主觀了,但要是當時台灣真的是在崩潰邊緣,李登輝必須說其實那是空包彈呢?這就變成一個典型的Trolley Problem了——要不要放棄一個高階間諜的性命來保全整個台灣的安穩?

前陣子在學術版臉書Academia.edu上剛好也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標題是The Redirection of Bombs During WWII: a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 作者討論的案例真實發生在二戰期間,當時盟軍間諜已滲透到納粹內部,邱吉爾可以選擇透過間諜,讓納粹的炸彈往人口較不密集之處轟炸,但邱吉爾選擇不這麼做,因為讓納粹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比起倫敦市民的生命要來的重要。至於這篇文章怎麼分析邱吉爾是對是錯,就留給大家自己讀完後決定是否有道理了。

文章連結:
https://www.academia.edu/8964896/The_Redirection_of_Bombs_During_WWII_A_Philosophical_Investigation

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廢不廢死




最近教宗說死刑不該存在,因為十誡中所說的不可殺人,也適用於罪人之上。這個把十誡近乎當成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論述*,不知怎麼讓我想到兩年前與一位前輩學者的閒聊。


在一場由TU Delft大學與牛津合辦的研討會上,有位來自巴西的前輩學者跟我一樣,都是隻身前來參加。在午餐時間時,我們像孤魂野鬼一樣,不知道該坐哪裡好。只能說,還好座位有限,這種因限制而產生的緣分,讓大家不覺得哪裡太過造作,放下裝盛著三明治的盤子,問問對方要芬達還是可樂幫忙拿個幾瓶,對話就能順利開啟。


那時吃著吃著,不知怎麼就聊到死刑。我抱怨道,許多自認為自己有批判能力的人,在論述自己的立場時,往往是透過訴諸權威來建立自己的立場,好像權威就是真理。

以廢死來說,許多人就拿康德當擋箭牌,說是,因為康德說殺人要償命,所以殺人要償命,所以不可以廢死。

這不是很荒謬嗎?同樣訴諸權威,我也可以說,因為康德說不可以殺人是無上命令,要執行死刑就要殺人,所以死刑是錯的,所以要廢死。你要訴諸康德反廢死,我也可以訴諸康德來反反廢死。到底廢死比較有道理,還是反反廢死比較有道理,重點不是康德說了什麼,而是到底哪樣的立場在理路上比較站得住腳吧?

老前輩聽到了以後,露出了種睿智的微笑,輕聲說道:「其實康德在寫死刑相關的作品時,年紀很大了。很多人說,他老了,想不清楚了。所以我們要繼續好好地想一想。」


學術會議來來去去,大家從世界各地而來,幾天過後又各自離開回到各個地方。如果有機會,希望在多讀了一點康德以後,能再與老前輩聊聊最近想一想後想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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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無上命令指的是那些道德上「無論如何」都不可以違反的律責,如殺人、說謊,這些行為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道德上合宜行為。不過,教宗論述為什麼沒人該受死刑/被殺的論述跟康德並不相同,教宗的論述嚴格來說,還是訴諸權威。至於康德怎麼說的,還請自行參考康德的〈道德形上學基礎〉了。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Delineating Disease From a Naturalist Point of View

Thomas Schramme這場演講是Macquarie University的Centre for Agency, Values, and Ethics (CAVE) 所舉辦的Defining the boundaries of Disease工作坊的開場,雖然主要在為Boorsian approach辯護,但談及的其他議題,也概括到了這場工作坊其他與會人員所關心的議題。

Schramme認為,當代醫療所遇到的許多問題可以透過Boorse的理論得到適度的緩解。Schramme將醫療場域分做三方,即「民眾」、「製藥廠」、「醫師」,在這個場域裡,每一方都有擴大解釋疾病的動機。對於民眾來說,如果小頭痛也可以被視作是疾病,那就可以依此向醫師要求處方,向公司請假或者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對於製藥廠來說,如果本來不被視為疾病的狀態被定義為疾病,那就可以開發更多藥物,販賣更多藥物;對於醫生來說,疾病本來可以涵蓋的範圍如果可以加以擴大,那可以向政府單位請領的款項就更多了。這些誘因與近來「醫療化」(medicalisation)的趨勢不能說沒有關聯。

把疾病這個集合擴大,乍看之下好像也沒什麼不好,畢竟有病沒病早早吃要早早預防,好像也沒關係,就算是被過度診療(over-diagnose),對我們的身體健康也不會有所損害。但這也不大對,畢竟藥物對人體也是有傷害。(這一點在本場工作坊的另一場由Lynettte Reid所主講的Truth or spin? Disease definition in cancer screening有更深入的討論。簡而言之,其實從meta-analysis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發現,乳癌篩檢其實不是一個非常好的防治乳癌手段。真正因此「防治」到乳癌的女性,其實遠比比「以為」自己有乳癌而去積極進行預防,犧牲了自己健康的女性還要少。這個問題很大一部分是來自統計法先天上的問題,有學過統計的大概會知道統計中有個type II error,這沒辦法消掉,只能想辦法用其他的方式檢驗,交叉再比對。從癌症篩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很快的瞭解到為什麼over-diagnose絕對不是一件好事。)

Schramme認為,要避免這些問題惡化,最好的方式就是繼續使用Christopher Boorse在七零年代所提出的生物統計路徑。這個路徑可以很簡單的這樣描述:任何生物生於世上的目的就是生存與繁衍後代,如果一個個體的有某某功能(function)在跟其他屬於同一個參照組(reference group)的個體相比較後,在生存與繁衍上的預期表現遠遜於其他個體,那我們就可以說這個個體的這個功能有缺陷,就可以說他生了病。Schramme認為,這個說法可以給我們一個「客觀」的界定,人們不管有多大的誘因,都無法隨自己的心意改變疾病的定義與範疇。只要我們能夠妥善的應用Boorse這個理論,我們就可以建構一套客觀的疾病觀。medicalisation跟over-diagnose的問題也可以一併解消掉。

只是一如既往對Boorsian approach的討論,與會學者對於這套理論到底是否真的value-free還是有許多疑問。好比說,要怎麼選參照組?為什麼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可以自成一個參照組,可是近視的人不可以自己成一個參照組(如果可以的話,近視當然就不會被當作是一種不健康的狀態);這套理論的本質比較偏描述性,為什麼這樣描述疾病的說法,可以突然間蹦出規範性的力量,告訴我們要怎麼做?

Naturalists似乎永遠都逃不了這些質疑。

對這個題目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下面幾篇文章:
Boorse, 1977, Health as a theoretical concept

Kingma, 2007, What is it to be healthy?


Kingma是個很好的年輕學者,在這個領域發表了很多對Boorsian approach的批評,擲地有聲。我很喜歡她的東西,因緣際會有數面之緣,也滿喜歡她這個人的。

2015年9月27日 星期日

An Observation on Junior scholars

Junior scholars often hate each other just because their genders are different.

Those with penis think they are playing an unfair game that favors those without penis because many job vacancies make it explicitly that only people without penis can apply for the vacancies. Even if the vacancies are open to people with penis and without penis, they quite often state that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a person without penis will be elected' (not erected!).

However, these policies do not make all people without penis happy. Some resent that with the embodiment of this type of policies, the academia is still full of penises, which is suffocating for these people without penis. Whenever these people without penis visit an institute that has more then 50% of its faculty with penis, they resent that 'See, a penis-dominant institute!' They are so busy to label the faculty with 'having penis' and 'not having penis' that they don't even care what sort of talents or great personalities lie behind those penises. Just like some misogynists, they don't really care what's in people without penis's brain--not having a penis is itself sufficient enough to tell whether one is suitable for a serious academic job.